成都房產新政:不再審覈購房資格
中新經緯4月28日電 “成都住建”微信號28日消息,成都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自2024年4月29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確,全市範圍內住房交易不再審覈購房資格。
通知提出,深化實施經營性建設用地供應“紅、橙、綠”三色管理,對住宅及商服類用地供銷比偏高的區域,適當減少用地供應。
鼓勵市場主體將自有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按相關要求改建爲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市、區(市)縣國有企業通過租購閒置商業辦公用房作爲辦公、公共服務及產業使用,推動商業辦公用房市場良性循環。
通知明確,成都全市商品住房項目不再實施公證搖號選房,由企業自主銷售。對社會關注度較高的熱點項目,鼓勵企業採取公證搖號選房銷售。
推動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走深走實,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支持車位與住宅同步銷售;合理設置新出讓住宅用地車位規劃配比。
此外,通知還指出,成都全市範圍內住房交易不再審覈購房資格。
對此,成都市住建局解讀表示,在支持房地產融資需求方面,成都建立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白名單”制度,更加精準支持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加快推進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落地見效,推動合規企業項目“應推盡推”“應進盡進”“應貸盡貸”,支持房地產項目建設交付,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對於支持車位與住宅同步銷售的原因,成都住建局稱,有利於進一步便利住宅項目配建機動車停車位銷售管理,能夠更好地滿足購房人在購買商品住房時同步購買機動車停車位的需求。
對於當地住房限購政策的調整,成都市住建局則明確,該市全市範圍內住房交易不再審覈戶籍、社保等購房條件,不再限制購買套數。(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