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君100萬交保檢提抗告 「撤銷柯文哲交保」同一合議庭審理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陳怡君(中)涉嫌詐領助理費,移送士林地檢署復訊後聲押,法院裁定100萬元交保。(中時資料照片,杜宜諳攝)

民進黨籍臺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以親友充當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涉犯貪污等罪,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士院認爲陳涉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及限制住居於戶籍地,檢抗告後,臺灣高等法院分案後,由撤銷柯文哲交保同一審判長王屏夏審理。

檢調調查,陳怡君涉嫌自2019年間起,指示張惠霖、楊姓議會研究室女主任,協助處理作帳、提領薪水、保管人頭助理存摺等私人事務。檢調懷疑,陳怡君另利用胞弟陳衛德夫婦、張惠霖胞姊、前員工賀男等4名親友,輪流充當人頭助理,向議會不實申領助理費,檢調估計,陳怡君與張惠霖5年內共詐領助理費約300多萬元。

陳怡君抗告案高院19日分案,合議庭爲審判長王屏夏、受命法官楊明佳,陪席法官潘怡華法官。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被起訴後獲北院裁定3000萬元交保,檢抗告後,當時也是由審判長王屏夏、陪席法官楊明佳、受命法官潘怡華組合議庭審理,後來撤銷柯文哲交保處分,發回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