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行賄手法」破解! 柯文哲2階段收錢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以政治獻金模式交付賄款。(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圖、文/鏡週刊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獲重大進展,上週突破沈慶京心腹朱亞虎等被告心防,確認沈慶京2020年利用7名員工當人頭,以政治獻金方式行賄柯文哲210萬元,朱亞虎與5名人頭眼見無法抵賴,均認罪坦承犯行。檢廉另查出柯的USB隨身碟記載,沈慶京2022年也涉以相同模式行賄逾1,500萬元,隨着朱亞虎及柯陣營大帳房李文宗遭收押,專案小組正逐步釐清金流,破解京華城與柯陣營行收賄的細節。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圖)涉2階段收沈慶京賄款,金流已被檢察官突破。

朱亞虎與京華城幹部黃淑雯等6名被告,9月27日到案後,坦承參與第一階段容積率拍板增加至560%後,以人頭名義捐款;李文宗儘管一概否認涉及不法,但相關LINE記錄及證人顯示,柯陣營金流都由他負責調度,在處理民衆黨資金時還另涉背信罪,與朱亞虎2人同遭羈押禁見,其餘認罪獲請回的被告,都坦承捐給柯的錢是公司拿給他們的,另被告陳俊源、張志澄則重金交保,全案至此行賄金流輪廓已浮現。

▲鼎越開發董座朱亞虎(圖)是沈慶京心腹,坦承行賄後遭羈押禁見。

▲柯文哲帳房李文宗(圖)也涉及收賄及背信,成爲全案第7位羈押被告。

威京集團員工包括財務人員黃淑雯、京華租賃負責人洪秀鳳、員工陳秀桃、劉芷安及前主播、沈春池文教基金會前秘書長童中白等7名員工,有5人向檢方供稱,2020年3月奉公司長官要求,由長官給現金,用員工自己的名義匯款民衆黨政治獻金專戶,以爲只是幫忙捐錢,不知是行賄,5被告坦承犯行均未被聲押,有人在離開地檢署後立即打電話向家人報平安,表示已經跟檢察官認罪,不會被押,將來可爭取當污點證人並獲緩刑。

▲吹哨者爆料指出京華城百貨在2019年熄燈改建成京華廣場前,柯文哲及沈慶京即曾見面談容積率。

本刊調查,朱亞虎認罪仍遭收押,主要是爲追查京華城第一階段容積率確定從392%至560%及第二階段從560%到840%的行賄金流,並與民衆黨及柯文哲的政治獻金名單比對,不排除7名京華城員工外,還有更多非員工的人頭,以假捐款、真行賄方法,完成賄賂對價。

此外,本刊日前還接獲爆料,指沈慶京早在2017年即找上柯文哲喬京華城容積率,雙方在京華城百貨2019年熄燈拆除前,即由重量級的地方人士引介,在臺北市大安區的一處秘密招待所見面,後來雙方多次會談,有次在新店附近的招待所碰面,還被一位演藝界名人撞見,準備創黨的柯文哲須要資金、沈慶京急着增加京華城容積率,在地方人士協調下,二人同意幫忙彼此,爆料人士表示,這就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規定中的要求、期約不正利益,只要屬實就構成犯罪。

本刊調查,京華城容積率增至840%案,在監察院及臺北地院羈押庭、高院抗告庭均認爲是違法,柯文哲在幕僚提醒後仍執意蓋章,讓沈慶京如願獲得840%的超高容積興建京華廣場,可以多賺逾200億元,圖利罪成立的機率極高,如今,爆料者提及的要求、期約甚至收受不正利益的事證,隨着朱亞虎等人認罪也一一浮現。

▲檢廉追查民衆黨2020年上百筆政治獻金,發現有幾位捐助者是京華城員工。

知情人士指出,賄款不論是拿來私用、買房、發展黨組織甚至做善事,都改變不了是犯罪所得性質,柯文哲恐難逃最重判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爲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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