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經濟力」佳北院裁定1億交保 天亮籌到錢律師領繳款單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今坐着輪椅進入北院重開羈押庭。圖/報系資料照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在京華城容積率案中涉行賄民衆黨主席柯文哲,依違背職務行賄、圖利罪起訴並求刑12年,起訴後獲裁定4000萬元交保,法院重裁命沈以1億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月,配合科技監控;沈上午備妥加保的6000萬元辦保,預計稍晚可獲釋。

沈慶京漏夜透過律師聯繫相關金主湊錢,迅速籌得6000萬元現金,凌晨2點前送到北院;他的委任律師胡原龍今天上午9時即抵達臺北地院領保證金的繳款單,隨後前往臺銀分行辦繳款、辦保釋。

依臺北地院更爲裁定書,沈慶京准予1億元保證金具保,限制住居於臺北市大安區,自2024年12月3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

裁定書還指出,沈慶京應接受法院執行科技設備監控命令書的科技設備監控,此外,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沈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爲,如未能今天下午5時前具保應予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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