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率監委巡察政院 建議檢討修正57項法規
監察院第六屆監委今由院長陳菊擔任領隊,赴行政院巡察。陳菊說,今年1月至11月通過37件彈劾案、通過對政院暨所屬機關總計被糾正71案次;另監察院調查也發現,行政機關辦理業務所依據的法律或規定,與當前社會環境顯有脫節,建議行政機關應儘速檢討修正的法規計有57項,其中22項已修正。
監察院上午到行政院巡察,在聽取蘇揆簡報後,陳菊表示,根據監察院統計資料顯示,今年1月至11月通過37件彈劾案,彈劾人數有51人,彈劾違法失職態樣大多是違反政府風紀及貪瀆爲主,計24案,約佔6成5。另通過糾正案120案次,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總計被糾正71案次,各縣市政府暨所屬機關被糾正49案次;調查也發現,行政機關辦理業務所依據的法律或規定,與當前社會環境顯有脫節,建議行政機關應儘速檢討修正之法規計有57項,其中22項已修正。
陳菊說,基於權力分立原則,監察權是政府施政的外控機制,監察院近年來針對行政機關涉有違失的工作及施政,或對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違法失職案件,進行調查,所提的調查報告也常爲外界做爲檢視行政機關施政的重要參考。陳菊指出,監察權具事後權性質,不同於立法院民意機關,而每位委員也都瞭解行使監察權的應用與分際,會尋求更理想的方式,兼顧行政及監察兩端,以合作的方式一起努力。
監察院巡察行政院,共彙總今年的調查、糾正、巡察、民衆矚目議題,或審計部審計各部會財務及績效等各項建議意見,監察院期望行政院督促各部會研究改進,並列管追蹤及切實解決,使兩院分就不同權責領域,共同努力爲人權保障、國家廉能,奉獻心力,以符人民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