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州要大牙賠1000萬元還要公開道歉 律師們洗版直呼「違憲」
黑人夫妻宣佈提告大牙並要求道歉。(圖/本報資料照片)
被大牙(周宜霈)指控性騷擾事件,陳建州、范瑋琪29日發出聲明,表示已對大牙提出民事訴訟,以維護自身名譽,並要求大牙賠償共1000萬,且需在臉書發佈對陳建州夫妻的道歉啓事,但許多律師在臉書討論後,都認爲陳建州、范瑋琪要求公開道歉是違憲。
律師們所指的爭議是,因民事爭訟案件被法院判決須在網路或報紙上刊登道歉啓事,去年2月25日憲法法庭審理釋憲後認定,強制媒體道歉恐侵害新聞自由,要求人民公開道歉則侵害言論及思想自由,判決民法195條「強制道歉處分」違憲。
憲法法庭認爲,強制公開道歉導致人民必須發表自我否定的言論,涉及言論自由內容的管制,且加害人爲新聞媒體時,強制其公開道歉可能干預其新聞自由,從而影響新聞媒體所擔負的健全民主、公共思辨等重要功能。
憲法法庭強調,以公開判決書或被害人勝訴啓事的方式,就可讓社會大衆知悉法院已認定被告妨害他人名譽的行爲,法院判令公開道歉,就是容許被害人以加害人的名義,違反加害人的自主之言論,且非出於真意的道歉並非道歉。
憲法法庭認爲,心口不一的道歉是否真正能填補損害有疑問,法院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不論加害人是自然人或法人,就算未涉及自我羞辱的情事,也顯非不可或缺的最小侵害手段,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民言論自由及思想自由,判決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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