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ers/人資抓漏! 離職者常犯的6個錯誤
出處:Cheers雜誌第193期文/張志誠 圖片來源/50cc
所謂「風水輪流轉、山水有相逢」,若離職處理不當,小則破壞關係,大則影響自己在業界的評價。以下歸納人資眼中6個上班族離職時常犯的錯誤,不可不慎!
直到最後一刻才遞辭呈
建議--雖然《勞動基準法》的預告期並非強制性規定,但離職前30天提出辭呈仍是一般性通則。喜來登大飯店人力資源部經理陳美玲建議,年資愈久或職位愈高,更應該提早告知離職決定,讓公司有足夠時間進行職務交接。
只用一封email「告知」
建議--有些人對離職一事覺得難以啓齒,乾脆以電子郵件或簡訊代替。但離職不是自己的事,更牽涉部門和公司運作,主管也會想知道真正原因及目前手上業務狀況,因此,面對面的溝通不僅是禮貌,也有其必要。陳美玲認爲,對主管來說,只用email遞辭呈,像公文往來,只是「知會」,等於關掉對話空間,因此最好還是和主管約時間親口說明。
沒用心做好職務交接
建議--有些人遞出辭呈後,心就不在工作上,職務交接也不徹底。陳美玲說,職務交接常犯的錯包括:
X 沒把手上專案進度和遇到問題如實交接,等離職後,接手同事才發現專案根本沒完成。X 沒說明工作的特殊情況,使接手同事日後不知如何處理。X 交接時保留know-how,不主動提醒,認爲這是自己摸索出來的,接手同事也該靠自己。X 離職後,就再也不理會原公司接手同事的請教。
開始吹捧新公司和新職務,批評現在公司或老闆
建議--遞完辭呈,不管是開始一吐怨氣、抱怨公司規定和主管,或是開始吹捧新公司和新職務,像是員工福利有多好等等,陳美玲認爲,這些行爲都會影響同事的士氣。一旦傳到主管耳裡,若是日後有同業來做背景調查(reference check),主管怎麼可能幫忙說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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