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夜狂喝酒開車撞死路人遭羈押 提抗告結果出爐

男子高翊峻今年初酒後開車撞死陳姓路人,檢方起訴後成爲基隆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案件,高男被法官裁定羈押,他不服提抗告,臺灣高等法院裁定駁回確定(示意圖,達志影像)

男子高翊峻今年初酒後開車撞死陳姓路人,檢方起訴後成爲基隆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案件,高男被法官裁定羈押,他不服提抗告,臺灣高等法院裁定駁回確定,這也是高院首件國民法官審理案件的裁判。

高院國官專庭,審判長吳冠霆、陪席法官邰婉玲、受命法官陳勇鬆審理後認爲,認有事實足認被告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且被告行爲對於社會秩序之危害重大,難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處分代替,而有羈押之必要。

高院認爲,基隆地方法院以高男有羈押原因,並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被告,核無不當。高男抗告請求撤銷原裁定,改以具保停止羈押,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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