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強制評估! 美國防授權法改「美臺軍艦互訪」規定
▲美軍雷根號航母目前正部署在西太平洋一帶。(圖/翻攝自美國海軍官網)
美國參衆兩院軍事委員會近期就「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FY2018 NDAA)進行協商,而新版內容也在9日出爐。值得注意的是,該法案修改了美臺軍艦互相停靠的部分,僅要求五角大廈研擬其可行性,而非需要強制性的要提出相關的評估報告。
另外,該法案還依據《臺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來重申對臺承諾,其中聲明指出,美方應該強化與臺灣長期以來的合作與戰略關係,包括增加雙方軍隊與高階官員交流、武器銷售,以及邀請國軍在西太平洋進行聯合軍演等。
除了上述部分之外,該法案還特別提及攸關對臺軍售案的相關規定。一是要求五角大廈在未來收到臺灣方遞交軍售要價書後120天內,向兩院相關委員會提出具體的評估報告。二則是要求美國國防部與國務院在該法案生效後180天內,定期向相關委員會報告臺灣面臨的安全挑戰,而且是在無論是否覈准對臺軍售的情況下。
據瞭解,這個新版法案內容長達2427頁,涵蓋美國2018會計年度7000億美元(約21.1兆新臺幣)的國防支出計劃,預計之後還要在兩院通過、送往白宮,最後再交由美國總統川普簽署纔會正式生效。據外媒報導,一般來說,該法案最快在12月就會抵達白宮。
美臺軍艦互停這項消息最早在7月中旬時傳出。舊版國防授權法案規定美國國防部長必須在2018年9月1日前提交報告給適當的國會委員會,評估美國海軍軍艦停靠臺灣港口的可行性,以及美國在夏威夷、關島或其它適當地點接受臺灣軍艦進港要求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