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店員店內紅茶咖啡隨便拿 還掃條碼騙繳貸款…下場慘

龎姓超商店員利用職務侵佔紅茶、咖啡,還將自己的機車貸款輸入爲已繳納,依業務侵佔、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得利罪嫌起訴。臺北地院審理,他認罪,法官2罪判龎各有期徒刑4月、3月,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龎在臺北市一家超商擔任店員,去年9月26日晚間11時許,他侵佔價值10元的麥香紅茶1罐,10月18日凌晨4時許,再侵佔價值50元的咖啡提供給朋友喝。

此外,龎去年10月27日凌晨5時許,以收費掃條碼機感應行動電話內的機車貸款繳費條碼,將虛僞資料輸入收銀機連結的電腦設備,假裝一期貸款3400元已繳納,蕭姓超商負責人發現後提告,檢方將龎起訴,法院審理,龎認罪。

判決指出,龎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漠視法紀,所爲誠屬不該,考量他已坦承犯行,自陳高中肄業的智識程度、目前服兵役中、每月收入2萬元、每月給奶奶生活費1萬元等,依法判決。

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