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追尾釀父女雙亡!桃園男詭辯:是他撞到我 判決出爐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去年11月9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62歲陳姓男子騎車載9歲女兒放學回家時,遭後方駕駛追撞,父女當場噴飛雙雙不治。(本報系資料照)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去年11月9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62歲陳姓男子騎車載9歲女兒放學回家時,遭後方留姓駕駛追撞,父女當場噴飛撞到分隔島,雙雙不治身亡。偵訊時留男一度辯稱是陳父撞到他,起訴後才翻供認罪,法官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指出,69歲留男去年11月9日上午12時11分許,駕車沿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往慈文路方向行駛時,超車時右前方車頭不慎擦撞陳父機車左後車尾,致陳父、吳女滑行撞擊前方張姓女騎士,再撞擊路邊左側中央分隔島,陳父受有頭胸部鈍挫傷並 顱內出血及氣血胸、創傷性休克等傷害;吳女受有頭部外傷、顱骨骨折並顱內出血、中樞神經性休克等傷害,經送醫急救,均不治死亡;而張女受有左側膝蓋及腳踝擦挫傷之傷害。
留男於偵查中辯稱,是陳父自行撞到他,「我沒有轉彎,是對方撞到我後,跌撞旁邊安全島」。但檢方根據路口監視器畫面,認爲留男原本行駛在機車左後方,事發當時密切接近機車車尾,直至雙方並行時發生擦撞;又按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留男疏於注意,涉犯過失致死罪嫌,予以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審酌,本件車禍發生留男過失程度,因而導致陳父、吳女均傷重不治死亡,所生損害非輕;考量留犯後坦承犯行,有意願與被害人家屬商談和解,但未能達成和解,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