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毒犯 酒駕入監人數佔最多

根據法務部矯正署的數據資料,酒駕公共危險罪犯已取代毒品犯,成爲全國監所受刑人中最大宗。圖爲員警執行酒測攔檢狀況。(陳振堂攝)

近年新收入監受刑人

男子黃子洋去年底開BMW酒駕撞上一家四口造成一死三傷,撻伐酒駕的滔滔民意,促使立法院今年1月24日三讀通過《刑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嚴懲酒駕條文修正案,新制3月31日上路後,在嚴刑峻法背後,根據法務部矯正署的數據資料,酒駕公共危險罪犯已取代毒品犯,成爲全國監所受刑人中最大宗。

在2021年以前,酒駕公共危險罪受刑人一直都是佔新入監受刑人的第二名,往年人數約莫與毒品犯相差一成。但從2020年開始,差距開始拉近,毒品犯8957人、酒駕犯8603人,相差僅約4%。到了去年,酒駕受刑人以6642人超車毒品犯4748人,人數瞬間多了近四成,成爲監所最大受刑人來源。

矯正署認爲,酒駕新制上路後,就算新制變得處罰更嚴,縱使把酒駕者全部抓起來,還不如用教育從根本改變酒駕犯的行爲,讓他們不要陷入酒駕與坐牢的無限輪迴,也能減輕監所的負擔。

矯正署分析,酒駕受刑人大部分喝酒都是爲了逃避,或麻醉生活中的不愉快,認爲酒精可以消除無聊或壓力,這點與一般人相同。不同之處在於,酒駕犯有着較多情緒調適或衝動控制的問題,以至於較少尋求外界幫助或交換意見,和缺乏問題解決能力的特性,甚至當中有兩成的受刑人,明知酒駕不對,但對於承諾戒酒或不再酒駕,仍持保留態度。

矯正署指出,酒駕公共危險罪受刑人特色爲「人數多、刑期短」。根據統計,箇中最多人喝的是啤酒,藍領勞工最常喝的保力達B或維士比,也佔了逾4分之1。其中5分之3被判刑6月以下,卻有多達29.7%、近3成的酒駕犯無力易科罰金,只能選擇坐牢。從中顯示經濟能力弱勢和從事高勞動力行業的民衆,正是酒駕犯的高危險羣。

據統計,酒駕犯出獄後,超過半數擔心被家人放棄、面臨官司、高額賠償或債務、沒辦法找到工作、疾病等問題,一旦遇到生活上的不愉快,又很容易走回喝酒的老路逃避現實,因此過去僅有15%的酒駕犯接受就業協助;戒酒、改善家人關係、接受法律或經濟協助的也只有約一成,代表爲數龐大的酒駕犯背後已是錯綜複雜的社會問題,不是一昧防堵就能夠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