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第10條之1支出上限調至18億 AI淨零設備確定納入
產創條例第10條之1投資抵減今年底落日,經濟部近期展開修法工作,已拍板確定支出上限提高至新臺幣18億元,並新增AI以及淨零低碳設備納入投資抵減項目,最快明天預告修法草案,力拚在立法院新會期三讀通過。
根據現行產創條例第10條之1規定,投資智慧機械、導入第5代行動通訊系統、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相關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支出金額合計達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經專案覈准可適用當年度抵減率5%或分3年抵減率3%。
產創條例第10條之1廠商投資抵減租稅優惠今年底落日,經濟部近期密切與財政部磋商,財政部對新增AI和淨零等投資抵減設備較無意見,兩方最終拉鋸在於提高支出上限,經濟部近日也與財政部達成共識。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官員表示,原本支出金額合計達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當年度抵減率5%,經與財政部協商後,將支出上限拉高至18億元,抵減率維持不變,也就是說,企業最高可以9000萬元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新增投資抵減項目方面,產發署官員表示,原本AI屬於智慧機械範圍,爲凸顯AI重要性以及鼓勵企業投入,這次修法將AI以及淨零低碳設備單獨列項,同時也新增IC設計業EDA工具納入投資抵減。
適用年限方面,經濟部表示,產創條例第10條之1將延長至2029年底,與產創條例第10條之2期限一致。
根據法規預告作業,經濟部法規預告14天內將舉辦公聽會,以蒐集產業意見。若產業無意見,預告期後會將草案送到行政院,之後進入立法院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