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警示帳戶收賄 新莊員警收押禁見
「怎麼會這樣!」同仁聽聞王晟育涉勾結詐團被收押禁見十分訝異,他是認真的警察,但也表示他與曾榆期熟識,恐怕是「被帶壞了」。據悉,現年35歲的王晟育警專27期畢業,他坦承犯行,但對於收賄金額支吾其詞,檢廉不排除王是因曾利用地方權力施壓才犯案。
曾榆期因兒子疑似與他人有10萬元賭債,在2020年與對方談判時被對方連開3槍鬧上媒體版面。檢廉發現,曾榆期落選里長後疑似加入詐騙集團並行賄王晟育,由王2021年起利用公務系統登入165反詐騙系統平臺查詢多筆警示帳戶通報狀況,再將資料傳給曾榆期轉交詐團使用,統計2人經手被害金額高達600萬餘元;另外王晟育還利用警用查詢系統替曾榆期查詢資料提供討債。
新北檢黑金專組檢察官周懿君25日指揮廉政署等單位兵分8路前往丹鳳所、王晟育住所等處搜索,查扣手機、「冷錢包」(加密貨幣錢包一種)等證物,並帶回王晟育、曾榆期2人,復訊後檢方認爲王晟育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反覆實施與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收押禁見裁準;曾則諭知30萬元交保。
新莊警分局強調,王員身爲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已不適任警察工作,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記二大過」及「免職」處分,並將追究相關人員考覈監督不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