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水庫太陽能發電案反彈聲浪大 嘉縣府:暫時擱置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規畫在曾文水庫發展太陽能光電做爲公共造產,引發外界爭議。(本報資料照)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規畫在曾文水庫發展太陽能光電做爲公共造產,不僅在臺南市引發效應,嘉義地方也出現強烈反彈聲浪,今嘉義縣議會提案,要求縣府不可以同意在民生用水的水庫上蓋太陽能發電,獲全體議員連署通過,嘉義縣長翁章樑說,百姓有疑慮就不應該設,縣府經濟發展處長江振瑋表示,既然地方有反對聲浪,廠商提上來的案子就會暫時擱置。

今嘉義縣議會第20屆第1次定期會最後1天,議員李國勝、陳福成提臨時動議,建請嘉義縣政府不可以同意任何單位在嘉義縣轄內供應民生用水的水庫設置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以保障民衆用水安全,臨時動議獲全體議員連署通過。

李國勝指太陽能有安全疑慮,要求翁章樑、經發處三思。縣議員詹琬蓁說,經濟部水利署2021年10月25日會議紀錄就提到大埔鄉要發展太陽能光電,面對翁章樑迴應看報紙才知道,詹琬蓁雖表示存疑,仍強調政府單位要把關,既然是大埔鄉公所提案,地點又在曾文水庫,且臺南市也反對,責任就在嘉義縣,請翁章樑跟大埔鄉公所溝通。

翁章樑表示,他當天就把新聞連結傳給大埔鄉長吳明勳,並告知對方,如百姓有疑慮,就要好好思考,到底要不要做,至於太陽能發電涉及兩個層次,一是太陽能光電板有沒有毒,這屬於科學問題,另一個就是不管有沒有毒,老百姓有疑慮就要面對,有疑慮就不應該設。

大埔鄉公所秘書陳正益說,「曾文水庫浮力式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計劃」標租案是公共造產案,依地方自治法規定,屬自治團體的自治事項,公所已完成行政程序,送縣府民政處備查,至於送到經發處的案子,應該是廠商提出的建照申請案,因公所無發照權限,只能建議廠商好好與民衆、縣府甚至議會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