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重審再次駁回孫楊方觀點:檢測人員資質均無問題
當地時間7月1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在官網發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起訴孫楊與國際泳聯(FINA)一案仲裁書全文。
以下爲節選內容:
孫楊案中爭議的焦點之一,就是興奮劑檢查官(DCO)、興奮劑檢測助理(DCA)、血樣採集助理(BCA)的身份資質是否有問題,對於這個關鍵爭議點,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的二審裁決書中也給出觀點,其中對於尿檢官的資質,二審裁決中寫道:“興奮劑檢測助理(DCA)的任務只有一個,觀察運動員,確保沒有尿樣沒有被操縱。WADA在聽證會聲稱DCA的培訓非常簡單,15秒就可以了,這有些言過其實,但監測尿液確實 並不是一門高深的藝術,也不需要高學歷。”
“樣本收集中的每個角色都需要培訓,然而什麼是適當的培訓,取決於所分配任務的複雜性。CAS仲裁小組認爲,即使是一名監測人員進行的相對簡短的培訓也足以觀察運動員排出尿液,而DCA已經被告知自己的職責是‘監督孫楊排尿’,並簽署了相關文件。而興奮劑檢查官 (DCO)也證實,她親自對興奮劑檢測助理(DCA)進行了這項工作的培訓,因此,CAS仲裁小組認爲,這可以作爲這次藥檢的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