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機具不當釀災遭勞檢停工 未參與講習不得復工
勞動部近日公佈「勞動檢查機構執行事業單位申請復工強化措施」,要求勞檢機構對於事業單位未依規定從事機具操作或吊掛作業並經停工,應使機械操作人至勞檢機構指定處所接受3小時職業安全講習,纔可以申請復工。(報系資料照)
鑑於近期多件起重機、堆高機、挖土機等機械因操作不當釀災,引起社會關注,勞動部近日公佈「勞動檢查機構執行事業單位申請復工強化措施」,要求勞檢機構對於事業單位未依規定從事機具操作或吊掛作業並經停工,應使機械操作人至勞檢機構指定處所接受3小時職業安全講習,纔可以申請復工。
職安署表示,重型機具操作不當釀災,經分析原因多爲事業單位未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致該機械操作人未依作業安全規定從事機具操作。勞動部職安署組長朱文勇表示,3小時課程將有2小時數位課程、1小時的職安署法令宣導及案例說明,讓該勞工瞭解違反職安法令原因及必要的安全作業規定。
職安署強調,該強化措施非代替僱主實施法定教育訓練,且違反職安法令釀災責任仍爲僱主,事業單位仍應就管理制度上檢討作業流程,加強必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落實工作場所防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