燦坤銷售節能開飲機廣告不實 公平會罰5萬
公平會調查發現,燦坤實業及麗晶國際開發公司在銷售開飲機商品時,在廣告宣稱「節能」等文字述敘與事實不相符,28日經委員會討論後,決議處燦坤實業及麗晶國際各5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開飲機是常見的家電之一,由於它即時供應冷熱水,需要加熱及長時間保溫相當耗電,民衆想要省電費,通常會優先購買具節能標章的開飲機。而燦坤實業及麗晶國際公司銷售「鬆井節能省電型溫熱開飲機SG-1720」商品,在廣告中宣稱「節能標章」、「具節能標章」等,自然會給人有獲得節能認證的印象。
然而,公平會調查以及依據經濟部能源局意見發現,這項商品並沒有「節能標章」申請獲證紀錄,因此,廣告中宣稱「節能標章」、「具節能標章」等文字與事實並不相符,亦即廣告不實。
公平會進一步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家電商品前,可至節能標章全球資訊網查詢確認商品是否獲有節能標章認證,同時,也再次呼籲業者登載宣稱「具節能標章」等文字的廣告時要有所依據,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