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財部首推4宗長照地上權 權利金底價3.13億元

國產署表示,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以公開評選方式決標,作業分兩階段,第一階段爲資格審查,投標人資格限長照機構財團法人或依法取得長照機構設立許可之財團法人;第二階段就符合資格之投標人所提企劃書進行評選,評選項目包含投標人專業能力及相關經驗、申請設立長照機構規劃構想、財務計劃,權利金及地租年息率亦納評選項目綜合考量。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批次招標標的爲新北市、花蓮縣,臺中市、高雄市各1宗,合計4宗土地面積2.41公頃,土地使用分區均爲住宅區。新北市林口區土地距林口長庚醫院約4公里,生活機能成熟;花蓮縣玉里鎮土地坵塊方正,面積逾1.8公頃,鄰近臺北榮總玉里分院、衛福部玉里醫院、臺鐵玉里站,屬稀有之大面積標的;臺中市清水區土地臨近臺61線、童綜合醫院,區位條件優質;高雄市左營區土地位處左營市區,鄰近高雄榮總醫院,交通便利公共設施完善。各宗標的因應標的所在區域需求指定應設置長照機構類型,至少擇一布建,設置長照機構規模應符合「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規定,剩餘空間可作複合式使用。

本次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系配合長照政策指定設置長照機構類型,並限定具長照專業財團法人投標,爰招標權利金底價及年息率底價較國產署一般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低,權利金底價共計新臺幣3億1323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皆爲70年,地租年息率底價皆爲3%,其中地租隨申報地價調整之年息率爲1%,投標人地租年息率投標數額逾底價部分,加計於不隨申報地價調整部分,權利金及地租年息率依投標人標單填列數額計收。本批次公告之各宗標的,區位條件均相當優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