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總局:提前退還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實習記者 冉黎黎)5月19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關於進一步持續加快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的公告》。公告提出,提前退還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將《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以下稱2022年第14號公告)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的"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大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10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調整爲"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大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6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2022年6月30日前,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集中退還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