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答問:提高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市場服務股權投資的能力,拓寬政府投資基金退出渠道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稱,針對當前政府投資基金在退出過程中存在的“退出渠道有限、退出機制不健全”等難點、堵點問題,《指導意見》提出三方面舉措:一是規範基金退出管理。完善不同類型基金的退出政策。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基金退出管理制度,制定退出方案。政府投資基金應科學合理確定退出期,並在章程或合夥協議中明確退出條件。二是拓寬基金退出渠道。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規則對接、標準統一。鼓勵發展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併購基金等。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提高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市場服務股權投資的能力,拓寬政府投資基金退出渠道。三是完善基金退出機制。探索簡化項目退出流程,優化政府投資基金份額轉讓業務流程和定價機制,推動完善政府投資基金評估體系,構建更加暢通的退出機制。(財政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