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堅持向原廠採購疫苗以確保安全 藍委引法條打臉要蔡別被矇蔽了
蔡英文強調要向原廠或COVAX平臺洽購疫苗,以確保品質和安全直接保證,引發熱議。藍委李貴敏表示,總統收到的資訊應該有誤,因爲無論國際實務或法律面,只要是代理的承諾,其所代理的廠商就必須負責,因此不會有所爲有所謂代理商的東西沒有辦法得到原廠保證。
李貴敏嘲諷,請民進黨好好查查,又是哪個幕僚或單位提供錯誤資訊?千萬小心不要被矇蔽了。她強調,現在民衆非常需要疫苗救命,大家都需要知道疫苗到底甚麼時候能進口,民進黨政府不能再拖延或推託。
對於蔡英文說只能跟原廠採購疫苗的說法,李貴敏指出,所謂代理商就是代理原廠的廠商,當然委託的廠商就應該負責,所以即使原廠未親自出面洽談,而是委託代理人來處理,最終原廠還是要負責任;假設原廠跟代理商間另約定,除非公告周知,也僅存於原廠與代理商之間,而與善意的第三人沒有關係。
李貴敏也引用民法第167條說明,該條規定「代理人於代理權限內,以本人名義所爲之意思表示,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 」,所以透過代理商取得的商品,本人(即委託廠商)應負責。
李貴敏指出,更何況還有製造商責任等規定,足以提供消費者必要的保障。她解釋,製造商責任的基礎在於,生產商應瞭解其生產或裝配產品在使用中存在的危險,生產商如因疏忽,未能給予消費者適當警告,或因疏忽未發現和未意識到危險的存在,則各國對於對該產品使用目的使用時可能發生的人身傷害,多要求製造商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