纔剛到場11秒!博士生凌晨疾駛「撞死21歲國道警」 一審判緩刑、賠400萬
▲王姓博士生凌晨駕駛休旅車追撞國道警車,導致纔剛畢業的實習員警王黃冠鈞不治。(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國道公路警察局楊梅分隊3名員警去年11月凌晨於國道一號南下86.4K處發生意外,當時3人前往現場排除交通事故,不料卻遭到王姓博士生駕駛休旅車高速衝撞,造成2警受傷,其中剛從警校畢業、年僅21歲的實習員警王黃冠鈞雖送醫搶救4天,最後仍宣告腦死不治。新竹地院今全案審理終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判處王姓博士生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另應在1年內賠償死者家屬新臺幣400萬元,若未履行,檢察官得聲請撤銷緩刑。
這起死亡事故就發生在2018年11月23日凌晨1時許,當時王黃冠鈞與另外2名學長前往國道一號排除交通事故,3人到場後先將警車停放在事故車輛後方,隨後林姓小隊長持指揮棒下車向後方來車示警,葉姓員警也準備取出交通錐擺放,豈料就在王黃冠鈞纔剛到場11秒、正準備下車時,王姓博士生即因未注意前方路況,高速駕駛休旅車猛力衝撞,導致林姓小隊長、王黃冠鈞雙雙受傷送醫。
▲王黃冠鈞性格開朗陽光,纔剛從警校畢業不久,不料卻在執行勤務時發生意外。(圖/翻攝臉書)
其中王黃冠鈞傷勢相當嚴重,不但顱內嚴重出血、肝臟破裂,還有氣血胸,院方搶救後情況仍不見樂觀,最後於2018年11月27日因腦部受損嚴重,宣告腦死不治。王黃冠鈞父母在見到愛子離世後悲痛萬分,含淚簽下器捐同意書;王黃爸爸更在記者會上當場灑淚,表示自己同爲警察人員,執行勤務不怕,但對於孩子發生這樣的事,「是我最怕的事!」
如今全案審結,新竹地院法官衡量,王男正在攻讀碩士,過去未有前科,雖車禍情節嚴重,更造成剛自警校畢業的年輕員警不治,在家屬心中留下無法抹滅的痛,但念其自首犯行,並向死者家屬致歉、積極尋求和解,不難看出已有悔意。雖然王男提出的賠償金額與死者家屬仍存在落差,因此並未達成和解,但法官審酌後同意給予緩刑、以勵自新,判處王男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並應在判決確定1年內給付400萬元給死者家屬,如未履行,檢察官得聲請撤銷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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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黃冠鈞的母親趴在兒子身上放聲痛哭。(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王黃冠鈞纔剛到場11秒旋即遭撞,事故現場一片狼藉。(圖/記者陳凱力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