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線‧上-價差攪局 臺灣新藥有苦難言
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生技新藥在「十年磨一劍」下,至少有15個新藥拿到臺灣藥證,而有11個新藥則拿到國際藥證。不過被視爲「臺灣之光」的新藥,申請健保價的藥物並不多,而獲健保價覈准的,不是不敢賣,就是對業績貢獻非常有限,其中原因就是出在「藥價差」。
藥價差(pharmaceutical price gap)是指健保給付與實際藥品採購價格的價差,此價差被視爲經營單位的利潤。而大醫院由於採購量大相對議價空間也大,要求的藥價差就相對可觀,據悉三大醫學中心至少要求25%的藥價差,對新藥公司而言,實在難負荷。
以新藥開發來看,從研發、臨牀試驗到藥證覈准,開發的成本最少都由30億元起跳,藥品上市後,還要再花時間行銷推廣,初步估算單產品推廣的時間就需要4~6年,新藥產品纔可能有機會取得一定銷售放量的規模,這當中還不含藥證覈准延遲、找尋夥伴合作授權花費的時間與成本。
據統計, 國內新藥中,智擎、太景、藥華藥、合一、臺康生和懷特都取得臺灣健保覈價,但以各家公司的營收貢獻來看,除了智擎約近2億元的營收外,其餘的挹注都非常少。
鼓勵新藥發展一直都是政府的政策,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的第17-1條條文,更以國產新藥在臺灣做爲國際間第一個上市給予健保覈價,因爲是第一個上市新藥國,藥品定價與健保覈價,就成爲全球其他市場價格的重要參考。
只是健保每一年調查一次藥價,如果供應醫院價格低於健保覈價15%,即於下年度調整降低覈價,依此類推、循環砍價。
健保署這種每年一次的持續砍價,尤其是適用17-1條的新藥公司,因是全球首發,將成國際標準,如果藥價崩跌,將對國產創新藥進軍國際市場形成極大打擊。
爲了怕影響進軍國際的藥價,新藥公司可能就採自費市場,甚至取得健保價也不敢賣,政府美意淪空談。
因此,政府要扶持國內新藥,可能要更嚴格規範藥價差,否則首發的臺灣新藥可要落入啞巴吃黃蓮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