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基隆選委會剔除未回覆之連署人 中選會:必要時介入調查
罷梁案陷入基隆選委會與中選會的較勁。圖爲日前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中)赴基隆選委會「行政指導」。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基隆市選委會認定查詢單有9樣態爲無效連署。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今天說,如果地方選委會未依法辦理選務,必要時中選會也會依其主管職權調查證據,並做適當處置。
基隆市選委會展開查對罷免市長謝國樑連署人名冊,查對人員若意見不一,得寄送查詢單給當事人。基隆市選委會15日決議,包含限時掛號信件附回執逾期招領、查無此人、拒領,另外,查詢單有回覆,但未簽名或未蓋章、未勾選是或否、勾選是及否2個選項,及未回覆查詢單、逾期回覆查詢單和其他樣態,經審議後,認定這9種樣態爲無效連署人。
陳朝建晚間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中選會重申,辦理連署人名冊查對,如果發現連署人名冊有疑似代替簽名或蓋章情事,主辦選委會得依規定寄送查詢單,向當事人查詢是否爲本人簽名或蓋章。
陳朝建說,主辦的地方選委會應本於職權,綜合其他事實認定連署人名冊是否有僞造情事,「不得僅因當事人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回覆查詢單,就作爲連署人名冊予以刪除的事由」,請地方選委會依法辦理,勿有差別待遇。
陳朝建指出,中央與地方選務機關,都必須依法循例辦理選務,各地不可有差別待遇,才能維繫選務的公正、公平與穩定。如果地方選委會未依法令辦理選務,必要時,中選會也會依其主管職權調查證據,並做適當處置,這也依法有例可循。
陳朝建表示,中選會與基隆市選委會依法是選務一體,中選會依法主管選務,並已請基隆市選委會遵照法令辦理選務,不做差別待遇依法辦理選務;期勉所屬基隆市選委會,不分專任、兼任的選務人員,都應依選務一體根據法令辦理選務,並維持選務中立、行政中立以符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