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飼主狂拍車窗!運將開車「二度輾爆小狗」⋯曾喊:要把牠殺掉
▲計程車司機輾斃小狗,監視器畫面曝光。(圖/翻攝臺北地院判決書,下同)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一處巷口2020年4月4日上午11時許發生輾狗事件,事發當時陳姓女子正與鄰居聊天,未將白色寵物犬繫上狗煉,讓小狗自行走,不料,謝姓計程車司機行經該路段時,竟故意衝撞小狗,還無視陳女拍打車窗阻止,二度輾壓小狗腹部,將小狗當場輾斃。臺北地院日前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將謝男判刑2月,併科罰金20萬。
判決指出,謝男時常去陳女開設的餐飲店消費,知悉店內有一隻陳女飼養的白色寵物犬。然而,2020年4月4日上午11時許,謝男開着計程車沿着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一處巷弄時,見陳女與鄰居聊天,未系狗煉的寵物犬自行在右側巷道緩慢行走時,基於傷害動物故意,突然開車向前衝撞小狗,而陳女見狀立即上前拍打車窗,請謝男阻止,而謝男不但沒有下車處理,反倒繼續踩油門,以車輛右後輪,二度輾過小狗的腹部,導致小狗當場傷重不治,隨後謝男便加速駕車離去。直到路人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逮到謝男,全案曝光。
陳女表示,謝男常去她店裡吃飯,也很討厭狗,先前就曾拿東西要打她養的狗狗「小白」,還在她面前拿棍子戳小白稱「要把牠殺掉、餵給老芋仔吃」,事發當天謝男開計程車上前看到小白,直接撞過去,在場的人都有看到,而她拍車窗,謝男卻不停下,又把小白肚子輾過去。謝男坦承有開車輾過陳女的寵物犬,但他辯稱,「陳女沒有替寵物犬繫上狗煉,狗可以隨便放出來嗎?那附近很多我的債主,當時是開計程車要去載客人才會路過該處」;此外,謝男更表示,自己知道輾過小狗,但不是故意要撞狗,當時也不想下車與陳女理論,是擔心「債務找上門」便直接開車離開,而他自己也有養狗,幹嘛去討厭狗,因此請求法官判無罪。
臺北地院勘驗相關事證後,確認案發道路現場空間寬敞,無行人路過需閃避,可繼續直行,然而,謝男見到小狗在右側路旁緩慢行走後,卻加速輾斃小狗,並在犯案後揚長離去,因此不採信謝男說詞,審酌後,依犯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將謝男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併科罰金20萬,如易勞役20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