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詐騙!勞保局補發生育給付免申請 最高近4萬元

衛福部近日發佈函釋只要在加保有效期間內懷孕,退保後一年也可領取國保生育給付,依現行生育給付爲3萬9522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依勞保條例規定,被保險人要加保280天后生產才能領取生育給付,部分年輕勞工可能在加保勞保滿天數前分娩無法領取勞保生育給付,但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又僅限保險期間才能請領相關給付,衛福部近日發佈函釋只要在加保有效期間內懷孕,退保後一年也可領取國保生育給付,依現行生育給付爲3萬9522元,勞保局也將主動比對估計受惠人數約300人次。

如某甲原本加保國民年金,後來懷孕受僱加保勞保,但勞保加保天數卻僅有100天就分娩,依原本規定就無法領取國民年金或勞工保險生育給付。函釋後則可以領取國民年金生育給付。

勞保局國民年金組組長烏惟揚表示,除了加保天數過短外,也有部分被保險人可能參加勞保部分工時級距較國民年金的月投保金額低,領取金額不如國民年金生育給付,函釋後勞保局主動比對重新審覈過去申請案,以書面通知審覈結果,民衆無須重新申請,預估有300人受惠。

烏惟揚提醒,如果符合規定卻未提出申請的民衆,仍要注意生育給付有5年求權時效,可利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內政部戶政司一站式服務及書面等管道,向勞保局申請,維護自身給付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