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實聯制!男嗆超商店長「肖查某」 還辯:我在自言自語

桃園一名男子去年5月間至超商消費,但不願配合登記實聯制,還出言辱罵超商店長。(示意圖/Shutterstock)

去年5月疫情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三級,同時出入公共場所須全面實施實聯制,以便疫調進行;當時一名田姓男子前往桃園某間超商消費,不願配合留下個人資料,還出言怒罵店長「肖查某」,遭到對方控告。桃園地院審結,依犯公然侮辱罪,處田男罰金6千元。可上訴。

去年5月指揮中心爲因應疫情嚴峻,宣佈防疫新措施,出入公共場合需進行實聯制。(中時資料照/張鎧乙攝)

判決書指出,田姓男子去年5月31日晚間前往桃園一處便利超商消費,超商店員因應政府政策,要求田男配合實聯制登記,但田男不從,還以臺語辱罵店長「肖查某(臺語,意指瘋婆子)」,該店長不滿名譽被貶損,憤而報警控告田男侮辱罪。

田男接受偵訊時,坦承曾說出「肖查某」三字,但否認自己涉犯公然侮辱罪,辯稱當時店長不願賣他東西,他感到心情不舒服,才自言自語,他所說的「肖查某」並沒有指定對象,僅是爲了宣泄心情。

桃園地院法官勘驗店長證詞,店長說,當時她請田男登記實聯制,田男迴應她「妳很煩」、「妳去報警啊」、「警察都死了」,她因對方不配合而不願結帳,田男則心生不滿,在步出超商之際辱罵她是瘋婆子等。

法官認定,田男只因爲實聯制登記事項與店長產生口角,便以言詞羞辱對方,實在不可取,考量田男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等情狀,依犯公然侮辱罪,處其罰金6千元,得易服勞役6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