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拍片就殺死家人!男網路威脅26名少女「依性侵判10年」

▲這是瑞典首次在網路威脅受害人進行性行爲而被認定是性侵。(圖/達志示意圖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瑞典41歲男子比約恩(Bjorn Samstrom)日前被烏普薩拉法院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他在2015年到2017年間,強迫27名來自加拿大英國美國地區受害者在網路攝影機前做出性行爲。比約恩雖然沒有跟受害者見面,但還是依性侵而被判刑,因爲瑞典法律規定,任何被視爲違法的性行爲都算是性侵。

據《獨立報》報導,比約恩威脅26名少女、1名少男,要是他們不在鏡頭前做出性行爲,就要殺死他們的家人,或是將受害者的裸照傳上色情網站。事後,比約恩承認強迫這些當時15歲以下的青少年,但否認他的行爲是性侵;比約恩的律師提到,「他被定下一個自己不承認的罪名,他很有可能提出上訴。」

法官提到,比約恩自己一人居住,平時喝了大量的酒,這次除了判他10年的有期徒刑,也要求他賠償110萬瑞典克朗(約臺幣394萬元)。

比約恩的事蹟曝光,是因爲他犯下的另一起性犯罪警方調查,隨後被發現住家藏有色情影片,影片中的女孩說着英文。之後,瑞典調查人員聯繫上加拿大、英國、美國的受害人,在26名女孩中找到18名,並採訪了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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