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亂查水錶!陸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
不能再亂查水錶!陸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新華社)
新華社報導,中國大陸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意見》)3日發佈,進一步規範涉企執法的決策部署,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堅決遏制亂檢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意見》明確,除行政執法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受委託組織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實施行政檢查。規範行政檢查行爲,防止逐利檢查、任性檢查,涉企行政檢查要做到「五個嚴禁」「八個不得」。
《意見》要求,各級行政執法監督機關對各類亂檢查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及時責令改正;對行政執法主體負責人或者相關責任人,進行公開約談;對企業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直接督辦並予以通報曝光。
《意見》提出:
一、總體要求:針對行政檢查事項多、頻次高、隨意性大,以及任性檢查、運動式檢查、以各種名義變相檢查等凸出問題,加強依法行政,確保行政檢查於法有據、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精準高效,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二、明確行政檢查主體,嚴禁不具備主體資格的組織實施行政檢查。
三、清理並公佈行政檢查事項,從源頭上遏制亂檢查。
四、合理確定行政檢查方式,最大限度減少入企檢查頻次。
五、嚴格行政檢查標準、程序,杜絕隨意檢查。
六、嚴格控制專項檢查,避免「走過場」、運動式檢查。
七、規範行政檢查行爲,防止逐利檢查、任性檢查。
八、壓實規範管理責任,加強行政檢查的執法監督。
九、強化數位技術賦能,確保執法監督精準高效。
十、嚴肅責任追究,加大對亂檢查的查處力度。
大陸司法部作爲國務院行政執法監督機構,要加強綜合協調和指導監督,跟蹤工作進展,重大事項及時請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