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原因停靠輔助車道 駕駛下車遭曳引車撞擊身亡

吳男駕駛的白色轎旅車停在輔助車道。(警方提供)

營業大貨車曳引車右前車頭撞上吳姓男子。(警方提供)

一輛車齡逾10年的轎旅車今天清早5時許行經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北向202.3公里彰化路段時,不明原因停在輔助車道,該車駕駛吳姓男子下車後,遭後方一輛營業大貨車曳引車撞上,當場身亡。警方提醒用路人,車輛停於車道無法移置時,應落實於車輛後1百公尺以上擺設故障標誌等動作,以保障安全。

國道三隊員林分隊小隊長陳萬益指出,今天清晨5時6分,該分隊獲報,於該轄中山高速公路北向202.3公里彰化路段,發生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該分隊隨即派員到場處理。

經查,52歲的吳姓男子駕駛轎旅車行經事發路段時,不明原因將車輛停於輔助車道後下車,結果遭後方由林男(30歲)駕駛的營業大貨曳引車右前車頭撞擊,造成頭部受到重創,因已當場明顯傷重死亡,因此並未被送醫搶救。

國道三隊表示,全案肇事原因仍在持續調查中,而輔助車道爲上游交流道的入口匝道與下游交流道的出口匝道距離過短時,所增闢的車道,以應車流交織所需。事發路段共有內側車道、中線車道、外側車道及輔助車道等4個車道。

該隊呼籲用路人,於國道高速公路夜間無路燈照明之路段,因視線不良及車速快,有遭其他車輛撞擊之風險,倘如車輛故障於車道中無法移置時,應於車輛後方1百公尺以上擺設故障標誌等安全措施。

用路人也可視現場照明情形,增加爆閃燈或其他警示燈光,也可使用手機應用程式1968,開啓定位功能,向高公局或國道警察請求協助,人員待援時請站立至護欄外或是車輛前方適當距離,以避免二次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