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遭丟凳椅...他怒推八旬阿嬤撞頭而死 判關5年半定讞

李姓男子前年不滿八旬阿嬤朝他丟塑膠椅、圓凳、拖把,上前猛推阿嬤身體,導致阿嬤頭部撞及柏油路地面,緊急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一、二審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判刑5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李2022年4月21日晚間10時許,在桃園市住處準備出門上班時,不慎踢倒椅子,被阿嬤丟塑膠椅、木頭圓凳、拖把,他憤而上前用右手猛推阿嬤的身體,導致阿嬤後仰倒地,頭部撞及柏油路面,送醫急救,仍在隔天宣告死亡。

李在警方到場時自首,法院審理時,李坦承推倒阿嬤,但否認傷害致死犯行,供稱當時是因爲阿嬤不滿他準備出門上班時不慎踢倒椅子,而以塑膠椅、木頭圓凳、拖把丟他,他才推人,他不是反擊,是爲了保護自己才推開阿嬤,是正當防衛,頂多僅構成過失致死罪。

法院根據相關監視器畫面,阿嬤丟職圓凳、塑膠椅等物,並沒有傷及李,而李被丟後仍站在屋外,等待阿嬤拿木棍前來,再踢開木棍推倒阿嬤,顯示李不是正當防衛,而是基於情緒失控而與阿嬤對乾的傷害意圖。

法院認爲死者當時是高齡85歲、身高僅150公分、體重40至50餘公斤的女子,而李當時39歲、身高177公分、體重超過150公斤,雙方體型、力量懸殊,又阿嬤扔物品的行爲輕微,不能造成李任何傷害,而只是長輩懲罰晚輩之舉,李卻推倒阿嬤致死。

一、二審法院審酌李案發後自首等一切情狀,依家暴傷害致死判5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爲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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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