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屏東縣長選舉結果 蘇清泉提告8人貪污、不排除再告60人
不滿屏東縣長選舉結果,蘇清泉提告8人貪污,不排除再告60人。(林和生攝)
不滿去年屏東縣長選舉結果,國民黨候選人蘇清泉除向屏東地院提起選舉無效之訴外,29日更向屏東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洋洋灑灑列舉15項投開票缺失,一口氣告了8名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提告貪污、不實登載公文書等罪,更強調不排除第二波追加提告,可能一口氣增加60名被告。
蘇清泉委任律師張靜表示,手上證據顯示,包括投票前有投開票所事先將縣長票匭加封、並未公開查驗內部是否爲空箱;另有人拿私章一次蓋6、7人的選票;還有人用手印領了一疊選票等,共15項明顯違法疏失。
蘇清泉也談到,去年11月26日開票後,他聲請保留證據,結果不到24小時就被駁回,隨後抗告也被駁回,理由是投票單、選舉名冊等東西都在屏東縣選委會地下室,沒有保留必要,但在訴訟期間對方又改口,這些東西都放在選委會辦公室,且律師在閱覽選舉名冊時還發現都沒彌封遭破壞。
蘇清泉說,選完至今將近4個月,已經可以把票都換過一遍,我們是在這種情形下提告訴,難怪會被消遣;現在爭的是臺灣民主能繼續走下去,犧牲自己也沒關係,但要拚的是公平正義,他想不通爲何有選務人員甘願替無良政客配合,這都是合理懷疑,他也強調「夜路走多還是會碰到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