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鄰居音響太大聲怒縱火 報復男燒燬4民宅下場慘
李男不滿鄰居音響太大聲,縱火報復 燒損4民宅,刑事被判刑5年;民事判賠167萬餘元。(資料照片)
李男不滿對巷鄰居陳婦音響音量太大,2019年11月間引燃她放在門前的資源回收物,延燒引起火災共燒損4間民宅,陳婦住屋受災最嚴重。檢警勘驗監視影像查到李涉縱火,李坦承放火,但辯稱當天酒醉,對過程已沒印象,法官依放火罪判刑5年;陳婦及屋主提起民事求償,法官判賠167萬餘元,可上訴。
李男在中市承租透天厝1樓居住,2019年11月13日晚間不滿住對巷的陳婦將音響開太大聲,影響到睡眠而向她反應,不滿她竟置之不理。隔天下午,李男趁陳婦不在家,走到她住處大門,引燃堆放門前的大量回收物,即返回住處。
火勢迅速燃燒引發火災,經民衆發現報案,消防人員到場撲滅火勢,這場火災延燒4間透天民宅,其中,陳婦住屋延燒燬損最嚴重。
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影像追查發現,火災前有1名男子手持一物走到陳婦住屋門口前,彎腰後離去,僅隔2秒,該處即見白煙、繼而冒出火焰燃燒。
李男到案出否認放火、辯稱他當天將回收物放置該處,可能是他習慣以紙杯充作菸灰缸,菸蒂未熄滅導致火災。事後,他坦承就是監視影像中的男子,但改口說,他當天酒醉,縱火過程已經沒印象。
案經火災證物鑑定實驗室鑑析,研判陳婦住處爲起火戶,起火原因以縱火引燃可能性較大,因菸蒂是微小火源,不會在短時間起火。法官依放火罪判李徒刑5年。
陳婦與住處屋主對李男提出民事訟訴,求償房屋受損重建、補修費用及精神撫慰金,法官審酌折舊,判決李男賠償屋主162萬3791元、陳婦撫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