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監院彈劾翁啓惠 中研院士聯名譴責
監察委員王美玉(左起)、包宗和、陳小紅及仉桂美7月4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以9比0票數一致通過彈劾前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啓惠,全案將移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報系資料照 陳怡誠攝)
中央研究院前院長翁啓惠因浩鼎案,4日遭到監察院彈劾。70名中研院院士今天凌晨共同發表聲明譴責監察院,並希望浩鼎案可以有公平審理的機會。監察委員包宗和則迴應,監察院依憲法職權,追究公務人員的行政責任,而非刑事責任,不會因刑法上有罪無罪決定是否彈劾,中研院院士們質疑「未審先判」,恐是誤解。
中央社報導,中研院院士陳良博今天凌晨發出稱是70位院士的聯合聲明,譴責監察院彈劾中研院前院長翁啓惠。
聲明表示,翁啓惠是國際公認的頂尖科學家,擔任院長期間,對中央研究院的建設貢獻良多。
聲明指出「我們期待翁院士涉及的浩鼎案能有公平審理的機會。可是檢調單位在偵辦期間,沒有遵守偵查不公開以及無罪推論的基本原則,導致媒體大量誤導,不當的破壞翁院士的名譽。
尤有甚者,監察院在此案正在法院進行審理之際卻採納了檢方片面指控,沒有給翁院士適當的說明機會,即倉促結案,並逕行彈劾翁院士」。
該聲明指監察院此舉,實是未審先判,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我們強烈譴責監察院對我國最高學術研究機關前院長的不合理及粗暴之決定,並呼籲所有司法機構謹守程序正義,公平審理」。
負責翁啓惠案主查之一的監察委員包宗和上午迴應,監察院追究公務人員行政責任而刑事責任,刑事責任屬於司法判決部分,監察院不能過問,監察院不能因爲司法判決有罪或無罪,決定彈劾與否。
包宗和指出,監察院根據的是監察院本身的調查,追究其行政責任,引用公務人員服務法,而非貪污罪條例,因翁啓惠有圖本人與他人之利,以及未做到利益迴避,所以監察院依憲政職權,追究翁啓惠的行政責任,通過彈劾。
因此通過彈劾前中研院院長翁啓惠;中研院院士們質疑未審先判,這部分可能有所誤會。
然而,原本被列入連署名單的院士之一曾志朗稍後澄清,他有收到連署但未參與,希望陳良博道歉。陳良博則坦承不小心誤發,「抱歉抱歉再抱歉」,預計新聲明明天出爐,至少會有65名院士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