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基隆公車老舊 婦人罵司機垃圾…得付5萬9元才免入獄
已退休的張姓婦人不滿公車老舊,與黃姓司機起口角,在車內「垃圾」罵人,黃男不甘受辱提告,張婦否認有罵人。法官勘驗公車監視器,確認張婦在車內對黃說「垃圾」,依公然侮辱罪處拘役59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姓婦人去年11月2日上午10時許,搭乘黃姓司機駕駛的403線公車,行經七堵區自治街口時,因不滿公車老舊,與黃姓司機發生口角時,在公車內用臺語「垃圾」辱罵黃姓司機。黃提告,警方製作筆錄後將全案送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定犯行,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張婦。
基隆地方法院開庭時,張姓婦人否認辱罵黃姓司機,那些話都是黃姓司機自己講的。法官當庭勘驗公車監視錄影畫面,雙方以臺語對話譯文爲:
法官指出,勘驗結果與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勘驗筆錄內容大致相符,張婦也稱公車內身穿黃色上衣、灰色裙子、頭戴帽子的人是她,認定張婦確有辱罵司機「垃圾」。張婦在不特定多數人共見共聞狀況下,用垃圾侮辱黃姓司機,顯系故意公然貶損他人名譽,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認定犯行。
法官說,張姓婦人僅因不滿公車老舊,即任意以侮辱字眼公開辱罵黃姓司機,行爲不足取,犯後在證據明確下仍否認犯行,經勘驗完錄影光碟後仍稱:「我沒有聽到我講垃圾這些話,就算講了也沒有怎麼樣」,顯見毫無悔意,判拘役59日,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兩人案發後並未達成和解,黃姓司機已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已退休的張姓婦人不滿公車老舊,與黃姓司機起口角,在車內「垃圾」罵黃。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勘驗公車監視器,確認張婦在車內罵人,依公然侮辱罪處拘役59日。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