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的競選:蔡政府如何影響總統大選
(圖/本報系資料照)
11月24日總統參選人登記截止,2024總統大選將進入白熱化階段。爲贏得勝選,各方陣營定會使出十八般武藝,卯足全力衝刺。只是這場選戰的所有參賽者,是站在公平的起跑線上嗎?數個月來,社會大衆多關注藍白合正副總統候選人的產生賽制,熱議各種公平客觀的民調模式,卻沒注意到臺灣現正進行一場不公平的選舉競賽,亦即民進黨政府正透過大規模的政府公關活動和釋出利多政策影響總統選舉。
細數今年以來,行政院及多個部會機關,配合民進黨總統參選人──現任副總統賴清德的競選政見,至今已宣佈十多項的福利政策和補貼措施。從討好青年選票的補貼政策,到最近軍公教醫農的各類加薪和津貼補助,相關經費累計超過千億臺幣。
再看看賴清德副總統自4月宣佈參選總統後,利用現職四處造訪地方團體、去多所大學演講及接受電視媒體專訪等,打着政府政策溝通、公關活動之名,但行競選政見發表之實,估計這些行政支出應多是公帑買單。
民進黨政府短期內密集地拋出多項福利措施,期約明年選後實施,又利用行政資源替執政黨候選人助選,種種行徑不無假公濟私之疑慮,很難不讓人懷疑是幫自家總統候選人政策買票和變相的國庫通黨庫。
臺灣實施選舉制度多年,只是一般大衆對「選舉不公」的認知仍侷限在投票舞弊、行賄收賄等較低階的違法不當選舉手段,並未嚴肅看待政府官員和行政機關透過職務身分和行政權力影響政治選舉的問題。司法、政風和監察機關亦避重就輕,鮮少公開追究政府高官於競選期間違反行政中立的行爲。雖然每逢選舉期間,政府總三令五申要求機關人員應遵守行政和政治中立原則的規定,但明顯違反此規定者往往是握有政策大權的高階政務官員。
諷刺的是,目前國內只有《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卻無「政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考試院過去曾數度提出制訂「政務人員法草案」,最近一次是在2019年,但未料竟受到行政院杯葛,以致規範政務人員行爲之法律至今付之闕如。
雖然沒有政務人員專法可管,但現行《選罷法》中訂有約束政府機關和政務官於競選期間之行爲規定,明文禁止政府各機關從事任何與競選或罷免宣傳有關之活動、禁止政黨與任何人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和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競選者,以及不得對選民期約賄賂。前述民進黨政府官員於競選期間從事的公關活動和政策買票行爲,恐已違反《選罷法》規定,乃屬不被允許的競選宣傳活動並有妨害他人競選情事之虞。
遺憾的是,司法機關向來對「期約賄選罪」的解釋保守,原則上排除「競選政見」在外,僅限縮於賄賂行爲人與投票權人間須存在明顯的對價關係。此等見解固然相當程度地維護了競選政見畫大餅的空間,卻也助長了執政黨和現任公職參選人的競選優勢,以及他們不負責任、漫天喊價的競選行爲。
尤其在一黨獨大、完全執政的政府體制下,執政黨候選人透過政府部門白手套政策買票,將不法的政策賄賂搖身一變成了政府福利措施,參選政見立即兌現。此時執政優勢所形成的競選不公不言而喻,嚴重影響公平公正的民主法治秩序。
臺灣金融詐騙問題嚴重,然而政治詐騙與政治賄選的影響比金融詐騙更爲重大深遠。期待司法機關拿出魄力認真看待執政者妨害競選公平性的問題,不要自甘墮落淪爲民進黨政府詐騙和賄選的幫助犯。(作者爲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