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銀行積極推進資本計量高級方法工作 金融監管總局發佈申請評估驗收條件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李願 北京報道
11月1日,金融監管總局發佈《商業銀行實施資本計量高級方法申請及驗收規定》(下稱《規定》),規範商業銀行實施資本計量高級方法的監管。
2012年原銀監會曾發佈過《商業銀行實施資本管理高級方法監管暫行細則》,明確了覈准高級方法的標準、程序和後續監管框架,爲高級方法的實施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礎和實施方向。2014年原銀監會根據該文件覈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和招商銀行實施高級方法。
“經過10年左右的高級方法實踐,監管部門和銀行業逐步積累了高級方法驗收和實施經驗,在風險計量、系統建設、數據管理和人才儲備等方面均有一定提升。”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
爲進一步明確銀行實施高級計量方法的驗收流程和監管要求,金融監管總局研究制定了《規定》,作爲《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的配套文件,爲銀行高級方法申請和驗收工作有序開展提供製度依據和行動指南。
據瞭解,除了6家已經獲准實施高級方法的銀行之外,近年來一些銀行積極推進高級方法建設,開展了大量實施準備工作,也有申請實施高級方法的訴求。例如,郵儲銀行近日提到,該行“穩步推進資本管理高級方法計量”;興業銀行在2023年年報中稱“推進資本計量高級方法驗收申請準備工作”;中信銀行已通過資本計量高級方法實施申請材料相關事項的議案等。
金融監管總局表示,將做好資本計量高級方法驗收準備,結合銀行的申請意願、風險管理狀況、系統建設水平及實際工作情況,科學制定工作方案。以“成熟一家、驗收一家”爲基本原則,全面落實驗收要求,嚴格控制驗收質量,合理把握驗收節奏,穩妥有序開展驗收工作。
申請銀行監管評級應連續3年不低於2級等
資本充足率計算方法有標準方法和高級方法兩種。標準方法下,銀行適用監管部門統一規定的風險權重或風險參數。高級方法下,銀行使用內部模型自行估計部分風險參數計量風險加權資產。高級方法的計量結果較標準方法精細化程度更高,同時對銀行的機制體制、計量模型、數據系統等方面也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
“經監管部門驗收後,銀行方可採用高級方法計算風險加權資產和資本充足率。”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
《規定》明確了高級方法的驗收標準、驗收程序和持續監管框架,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明確適用對象和驗收範圍,允許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劃分至第一檔的銀行,按照不同風險模塊分步實施、分別申請。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規定,第一檔商業銀行是指符合任一條件的商業銀行:一是並表口徑調整後表內外資產餘額5000億元人民幣(含)以上;二是境外債權債務餘額300億元人民幣(含)以上且佔並表口徑調整後表內外資產餘額的10%(含)以上。
二是規定高級方法實施的前提條件,要求銀行申請實施高級方法需具備經營業績穩健和風險管理水平良好等條件。
《規定》第二章明確了實施條件,包括申請實施的商業銀行應具備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建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的治理架構,權責明晰、獨立運作、有效制衡,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科學高效;申請實施的商業銀行監管評級應連續3年不低於2級;申請實施的商業銀行資本計量高級方法及其配套體系已上線運行,計量結果充分應用於經營決策和風險管理等。
三是明確申請及驗收流程,細化各個環節中應提交的材料清單,全面覆蓋計量模型和支持體系的各項合規要求,提升申請及驗收工作質效。
四是強調評估及驗收原則,結合資本監管規則變化,提出不同風險模塊驗收的最低要求,提升資本計量結果的審慎性。
《規定》第四章明確了評估及驗收流程,包括受理商業銀行評估申請後,監管部門可運用現場檢查、非現場監管等各種方法開展評估,揭示商業銀行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出具評估意見;根據商業銀行驗收申請,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資本計量高級方法實施情況進行驗收,覈查是否完成整改、是否滿足資本計量高級方法的實施要求,出具驗收意見等。
五是完善持續監管要求,提出監管信息定期報送、重大調整事前認可等持續監管要求,維護資本監管有效性。
實施持續監管,資格被整體取消後三年內不能申請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相較於實施統一風險權重的標準方法,高級方法允許銀行使用內部模型、自行估計風險參數計量資本,能夠提升資本計量的精細化程度。允許具備條件的銀行實施資本計量高級方法,有利於促進銀行不斷完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提升數據基礎和質量,強化系統整合和自動化程度,形成基於風險量化的決策機制,促進銀行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同時,從單家機構來看,對於資產質量穩健、風險管理水平良好的銀行,實施高級方法對資本充足率有正向作用。
例如工商銀行披露,該行按照監管機構批准的資本管理高級方法實施範圍,符合監管要求的公司信用風險暴露採用初級內部評級法、零售信用風險暴露採用內部評級法、市場風險採用內部模型法、操作風險採用標準法,內部評級法未覆蓋的信用風險採用權重法,內部模型法未覆蓋的市場風險採用標準法。根據監管機構批准的資本管理高級方法實施範圍,該行市場風險內部模型法覆蓋範圍包括集團匯率風險、母公司及工銀加拿大利率一般風險、母公司商品風險,內部模型法未覆蓋部分採用標準法計量。
農業銀行披露,2017年1月,原銀監會正式覈准該行實施市場風險內部模型法、統一境內外非零售評級主標尺、撤銷零售風險加權資產不低於權重法的監管限制。2023年末,該行採用非零售內部評級初級法、零售內部評級法計量信用風險加權資產,採用權重法計量內部評級法未覆蓋的信用風險加權資產,採用內部模型法計量市場風險加權資產,採用標準法計量內部模型法未覆蓋的市場風險加權資產,採用標準法計量操作風險加權資產。
“從銀行業整體來看,由於實施機構數量有限,對行業資本充足水平不會產生顯著影響。”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同時表示。
《規定》還強調了持續監管:對驗收通過或有條件驗收通過實施資本計量高級方法或採用自身損失數據自行計算內部損失乘數的商業銀行,監管部門實施持續監管,確保商業銀行持續滿足《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中相關的監管要求。對未能持續滿足監管要求的商業銀行,監管部門可視情形採取相應監管措施,並要求銀行限期整改。
《規定》明確,在整改限期結束後仍未達到監管要求的,監管部門有權取消其資本計量高級方法實施資格或自行計算內部損失乘數資格。對資本計量高級方法實施資格或自行計算內部損失乘數資格被整體取消的商業銀行,原則上自取消之日起三年內,監管部門不再受理其重新申請。對單一風險類別、資產組合或交易臺實施資格被取消的商業銀行,原則上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內,監管部門不再受理其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