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電力缺口 林伯豐促開放企業蓋小型核電廠

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右)邀臺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董事長簡又新(左)專題演講。林伯豐針對淨零碳排提出多項政策建議。(中央社)

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表示,臺灣目前再生能源建置落後,核能除役後電力缺口278億度無法補上,產業用電持續成長,使得2021年度電力排放係數0.509較2020年的0.502更高,建議政府開放企業建設小型核電廠(SMR),並直言「政府不蓋,民間來蓋」。原能會表示,任何核能的使用都必須接受該會的安全審覈和監督,而能源政策的擘劃則屬經濟部執掌。

三三會昨日舉行例會,林伯豐表示,臺灣已將2050年淨零碳排入法,尤其面臨國際產業供應鏈、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2027年即將啓動,減碳已是全民責任。

面臨淨零碳排的目標,林伯豐建議,政府應重新檢討能源配比,保留核能爲基載電力,核能發電佔比至少30%、核二、核三延後除役。他並舉例指出,比爾蓋茲和日本合作新一代反應爐將投資10億美元,興建345MW的核電廠,臺灣應可仿效,建議政府開放企業建置小型核電廠。

林伯豐並強調,要提升綠電業者投資建設意願,政府應給予足夠的投資抵減、融資利息補助和私募股權租稅優惠政策誘因;另企業使用再生油品或者生質燃料,也應給予再生能源憑證、減碳認證或獎勵措施。

另可參考美國《2021年儲能稅制獎勵及設置草案》,企業投資儲能設備給予投資抵減,補助碳補存技術研發與應用;並且《產創條例》也應針對製程減碳、污染防治、綠色設施等環保投資增列投資抵減租稅獎勵。

三三會認爲政府應提高國際認可的自願性市場碳權抵換量或比例。林伯豐表示,臺灣的碳費每公噸10美元(約新臺幣310元),比鄰近的國家日本、新加坡都是2到3.5美元(約新臺幣60到100多元)還要高,建議在碳費訂定上應循序漸進。

此外,減碳是全民責任,不宜集中於排碳大戶身上,所課徵的稅費要與國際接軌,避免雙重徵收。並要檢討與建置可與國際接軌的碳盤查標準、輔導措施、認證標準與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