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臉書、手機散佈李宗瑞淫照 11網友被捕全列被告
臺北地檢署偵辦富少李宗瑞涉迷姦偷拍案,7日除了提訊李宗瑞本人之外,還指揮全國多個縣市警方共逮捕到11名網友,他們全被列爲《刑法》散佈猥褻物罪或妨害秘密罪被告,承辦檢察官下午將4名網友諭令2萬元交保。
李宗瑞委任律師文聞日前要求檢方勘驗所有影片,以便作實質辯護,檢方就在7日上午提訊李宗瑞,將與李宗瑞勘驗部分性愛影片內容。另外,在李宗瑞到案之後,網路多個論壇涉嫌散佈李拍攝的影片,北檢另外分案偵辦。
北檢指揮多個縣市刑事警察大隊,到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臺中市、彰化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等十多處搜索,逮捕11名涉嫌散佈性愛影片的網友,下午陸續移送北檢覆訊,11人全列被告。
檢警指出,這些網友散佈淫片和淫照的方式,有透過點對點(BT)、臉書附加檔案和手機APP傳送;檢方呼籲民衆,千萬不要下載或上傳李宗瑞影音,以免觸犯《刑法》散佈猥褻物罪或妨害秘密罪。
李宗瑞案事出去年7月,他的一名小模前女友和其胞姊指控被李下藥迷姦,檢方訊後以李涉性侵重罪向臺北地院聲押,但法官認爲罪證不足,將他無保飭回。然而檢方在偵辦期間發現,李宗瑞藏有一批偷拍的性愛光碟,片中女子多達數十人,其中不乏疑似遭下藥迷姦,由於傳喚、拘提李未到,檢方不但發佈境管,也在今年8月1日發佈通緝,時效至139年2月1日爲止。
就在檢方發佈通緝之前,共有10名女子看到被偷拍的淫片,才知道自己曾經被李宗瑞迷姦,在無意識下被性侵、偷拍,也因爲檢方掌握她們的證詞,纔會在7月底對李發出拘票,而李落跑逃匿、才發佈通緝。李在逃匿23天后,在8月23日晚間投案,並被檢方聲押獲准。
目前檢方已傳訊逾10位被害人,所有被害人都對李宗瑞提出告訴;北檢發言人黃謀信指出,但仍有多位女性身分無法辨認,請被害人勇於出面指認,檢方必會依相關規定保護身分不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