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團明確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資格認定標準
日前,兵團民政局印發《兵團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力度,兜住兜準兜牢民生底線。
《辦法》規定,申請認定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資格須同時滿足4項基本條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上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財產狀況限定標準參照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確定;醫療、教育、殘疾康復支出以及因意外事件等生活必需支出費用總額超過困難發生前12個月家庭總收入的50%;未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且未被認定爲最低生活保障邊緣的家庭。
在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申請資格認定中,由申請家庭確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爲申請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或居住證登記團鎮(街道)提交書面申請,團鎮(街道)民政部門負責申請受理、信息覈對、初審、審覈確認等工作。
根據動態管理要求,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資格自認定之日起一年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享受專項救助政策。各團鎮(街道)每半年開展經濟狀況覈查,對不符合條件的家庭及時退出保障範圍。
據介紹,《辦法》將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作爲低收入人口中的一類納入救助幫扶範圍,將進一步推動形成社會救助梯度救助格局。(陳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