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想跑!停公有停車格兩天…取車發現被撞 中警揪肇事貨車
臺中市黃姓男子11日取車時,發現停在公有停車格的愛車遭人碰撞,黃報警後,警方查出肇事逃逸的李姓男子,依法告發。記者陳宏睿/翻攝
臺中市黃姓男子在月初時要取停在路邊公有停車格的轎車,在洗車時發現車尾受損,懷疑是停放在公有停車格時被撞,黃男向警方報案,因黃在該停車格停了2天,警員因此調閱2天的監視器,查出是一輛貨車在起步時,撞到黃男轎車,全案通知涉案的李男到案後,依違反道交條例告發。
第五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吳政哲在11日下午3時許,接獲黃姓男子(34歲)報稱,他的轎車停在北屯區軍功裡軍福十八路的公有停車格,取車時未發現轎車有被撞,直至替愛車洗車時,才發現車尾受損,懷疑是停在公有停車格兩天時間遭人碰撞,希望警方查明。
警員調閱2天的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案發時有貨車停在黃男的車後,在今年1月9日上午7時左右,該貨車在起步時,撞到前方的黃男轎車,導致整輛車晃動,經鎖定該車特徵,透過車號,通知該輛貨車的駕駛李男(56歲)到案說明。
李男在本月19日纔到警局,他解釋,當時前方白色轎車「停得太近、很難開出來」。
警方指出,監視器畫面顯示李男的車確實撞到黃男的車,而且整輛白色轎車都晃動,讓李男百口莫辯,全案警詢後依違反道交條例告發。
第五警分局提醒,發生碰撞情況時切勿逕自離去,要特別注意周邊車輛狀況,即時報警,待警方到場記錄處置,之後再選擇自行和解或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但仍需具備基本的報案觀念。春節將至,民衆出遊或聚餐應遵守交通規則,保持耐心、養足精神駕駛,千萬勿酒後駕車,危害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
臺中市黃姓男子11日取車時,發現停在公有停車格的愛車遭人碰撞,黃報警後,警方查出肇事逃逸的李姓男子,依法告發。記者陳宏睿/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