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開轟」丈母孃簡訊是老婆寫的 岳母:女兒很懶不打字
陳姓男子與妻子結婚前,因丈母孃不滿兩人交往,且女兒也沒不回家顧小孩,丈母孃找人未果,傳「不要裝死」簡訊給陳。陳看了光火,迴文「我的辦法將是妳預料不到能力不及掌握的,唯恐妳將失去一切...進來我的社區我會開轟。」丈母孃報案稱遭恐嚇,一審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陳上訴,臺灣高等法院減爲拘役20日。
陳自2016年起有多次竊盜、過失傷害、公共危險犯行,雖曾獲緩刑但也被撤銷,高院認可件陳犯罪不是「一時失慮」,因此不宣告緩刑。另外陳自稱是「法務部菸酒貨物稅務行政人員」,月收入約2萬餘元,法務部也聲明沒有這項職缺。
丈母孃表示,自從女兒和陳交往後,常常不回家照顧自己生的小孩子,2021年11月3日晚間她多次打電話找女兒,女兒都沒接聽,她深夜跑到陳家按門鈴,也未獲迴應,因此傳簡訊要避不見面的陳「不要裝死」。
陳看了簡訊後也火大,也寫簡訊回嗆,恫嚇「妳死定了等着,我的說法妳將後悔並承受不起」,並說「我會讓妳失去一切妳自認爲重要的東西,我無所畏懼試試看」,丈母孃看了心驚,向新北市警新莊分局報案。
丈母孃表示,女兒和陳交往時,有約定她應該要回家照顧小孩,但該回家的日子卻不見人影,纔去陳家找女兒。丈母孃說,看到陳回的簡訊她心臟跳得好快,全身發抖、很害怕,怕全家人遭殃,因此鼓起勇氣報警。新北地檢署偵結後起訴陳。
新北地院審理時,陳僅承認簡訊是由他的手機所發出,但他沒恐嚇,文字是妻子所撰寫,非他發送。但丈母孃表示女兒根本「懶得打字」,落落長的簡訊絕不是女兒寫的,況且內文還拿女兒前男友、外孫生父來相比,簡訊就是陳傳的。
丈母孃說,女兒幾乎沒與她連絡,只有叫她對陳撤告時才用親情勒索,爲了幫陳脫罪才說簡訊是她寫的,並批女兒不顧親身骨肉,已聲請停止她的親權。
新北地院認爲陳姓男子與妻子勾串,全無悔意,不宜輕縱,衡量他自陳在念大學,工作爲「法務部國稅局行政人員」,月收入約2萬餘元,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陳針對刑度上訴,請求從輕量刑。高院認爲在二審階段,陳已認罪,除了當庭向丈母孃鞠躬道歉外,並進一步與她和解,丈母孃也鬆口願意給女婿一個機會,請法院從輕量刑,考量陳罹患中度鬱症、有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改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定讞。
恐嚇丈母孃的陳姓男子自稱是「法務部國稅局行政人員」,月收入約2萬餘元,法務部強調沒有這項職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