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育嬰留停? 勞動部研議「照顧留停」

有顧老、顧小需求的勞工常被迫「照顧離職」,而家庭照顧責任又往往由女性承擔,也因此我國女性勞工婚育後的勞參率低於日韓。勞動部長何佩珊昨表示,勞動部將研議「照顧留職停薪」制度,替女性解開家庭照顧責任的束縛。

面對民進黨立委黃秀芳質詢指臺灣婦女勞參率在婚育後下降,五十歲後女性勞參率更低於日、韓,二度就業婦女重返職場不易。

何佩珊說,她未來工作重點之一是推動「雙就業、雙照顧」,現在許多家庭照顧責任落在婦女身上,必須想辦法幫女性解開照顧責任的束縛。她進一步指,勞動部將研議推動育嬰留停、照顧留停製度,包括許多立委關注的照顧假等,也考慮讓移工進入長照體系作爲補充式服務,緩解女性的照顧責任。

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是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在子女滿三歲前可申請育嬰留停,最長兩年,前半年有八成薪的津貼。對於照顧留停是否比照育嬰留停?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維琛說明,無論是給薪或給假,後續還需通盤研議。

此外,對於勞團訴求賴政府恢復七天國定假日、修勞基法提高加班費率,何佩珊說,勞基法修一法動全身,任何修法都必須謹慎爲之。針對勞團批評勞基法修惡,她強調「這是誤解」,勞基法並未修惡,至今運作良好,臺灣經濟才能創新高,勞工薪資、工時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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