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戰的前世今生。

欄目「編輯Talk」第017期

筆戰不是殺人放火,不是打架,不是你死我活,不能那麼暴力,那麼歇斯底里,斯文掃地。

筆戰是文字之戰,是思想之戰,是路線之戰。

己方要引經據典,處處話外有音,引得對方暴跳如雷,如魚刺在喉。有道是他強任他強,我引他到懸崖旁。他壯任他壯,我誘他去跳大江。

如果說古來文人都共有的習氣,我覺得應該就是文人相輕。

有人問爲什麼武人不相輕?

因爲武人互相不服氣,出去打一場就好了,不過輕則頭破血流,重則斷肢丟命,大家一致覺得那什麼,大家互有長短,還是不要相輕了。

文人就不同了,渾身都是敏感點,一個不爽就回家光着膀子磨出半硯墨汁來。

寫個千八百字的文章,說某某寫桃花的問題,不能比作浮雲,要比作粉霞。說某某的文章似曾相似,那個一千多年前的誰好像寫過類似的,某某隻怕是文抄公。

過去某些文人受重視的時期,寫這些筆戰文不但不引人嫌,還能得到稿酬。

這下好了,文人跟打了雞血似的……

茴字哪裡只四種寫法啊?

我立馬一篇文章寫魯迅這小子沽名釣譽,寫所謂反封建的文章卻故意又賣弄他本人的封建文學知識,但他知識不夠深,搞錯了茴字其實有十三種寫法……

無聊麼?

我覺得挺無聊的,但有一段時間,很多文人玩這個上癮了。以至於留下了美談:民國大師倍出。

好吧,本文其實是篇小品文,想到哪說到哪。有作者本人一點小小的觀點,供各位讀者大人蔘考。

寫本文的想法來自於近日所見的一個熱搜——孔恰與Priest撕逼!可憐我這個老人吃了半天瓜,纔去查了一下這兩個名字是什麼意思。

不客氣說一句啊! 不管這兩人誰對誰錯,單就筆戰的精彩度來說,戰鬥力太差,你讓我寫精彩點我也沒這個本事。

這真真正正的只能算撕逼,完全不到筆戰的級別。

誠如開篇之言,筆戰之爭,無論是爲了什麼,肯定是自己一方得到公認的勝利爲好。

在取勝絕招方面,我給總結了幾點,誠請讀者大人們點評點評。

一是名聲攻擊。

魯迅先生打筆戰的戰鬥力絕對是超級賽亞人級別的,梁實秋與魯迅筆戰八年,不能佔絲毫上風。

與此同時,魯迅先生還在與郭沫若,徐志摩,林語堂這些文壇頂級高手過招,閒時拿着筆戰的稿費去吃螃蟹,爽得一筆。

不料突然有人攻擊起他偷看弟妹洗澡……

然後他弟弟周作人來了一封絕交信,將這醜事在社會層面坐實。

魯迅先生元氣大傷,當時還沒和他筆戰過的林語堂來打抱不平,說此事絕無可能,並像名偵探金田一一般分析了兩家房子的院牆,雜草與灌木高度,再賭上爺爺的名義……

其實吧,以他這個日本弟妹的長相,一站出來只怕就洗了魯迅先生的冤屈。

可是,這個人身攻擊被弟弟所默認,這是對魯迅先生巨大的打擊,他在這事上從不願多談,大約就是被人一擊軟肋,意興索然。

好吧,我畢竟只總結,不評價好壞, 看來人身攻擊是有效的。對文人來說,把名聲搞臭,是搞垮你的第一步,這很有效。

二是降維打擊。

這個最精彩的例子莫過於重慶談判時,教員來了。有好事的朋友柳亞子就去索詩,教員同志心想,國家大事沒定,我哪有心思寫詩?

但好友意切,教員只能把十年前寫的一首《沁園春·雪》給了他。

於是,發射向國民黨方面文人墨客的“二向箔”在重慶展開了引力場。 據說那幾天,蔣介石的頭髮都多掉了好些根!(狗頭)

那些時,蔣直接成了詩詞鑑賞家,只盼有一首能蓋過教員,擺脫被降維打擊的命運。

可是,柳亞子先生說了:“……雖蘇、辛猶未能抗手……”

這種降維打擊碰到了只能自認倒黴,沒任何辦法。

這事還有一例,要早一千年。

武則天上位後,支持武與反對武的人也是筆鬥不休,後來寫《鵝鵝鵝》的駱賓王直接一篇戰鬥力拉滿的《爲徐敬業討武曌檄》,武則天看了都拍案叫絕,知道筆戰沒希望了,於是就舉起了屠刀……

她老人家這招叫錯維打擊, 也很有效。

三是互相擡轎。

有時候啊,這個筆戰也不一定是非要爭個誰勝誰敗。

民國大師們在報紙雜誌上筆戰,說不定拿了稿酬私下就上館子喝酒去了。大家表面上罵得臉紅脖子粗,私下也喝得臉紅脖子粗,這不爽得一筆麼?

在當今注意力經濟時代,這一招互相擡轎,可以做到我佔便宜,你也有好處。

最經典的一例,韓寒代筆門筆戰事件了。

方舟子同學身份變幻莫測,從生物學家,到科普作家,到學歷研究家,打假專家,混得風生水起,數錢數得手抽筋。

在經歷了2010打唐駿(微軟中國區總裁)假學歷的高光時刻後,大約是得罪的人多了,自己妻子出事了,說她寫的一本書涉嫌抄襲,被百人聯名舉報。

好傢伙,整個後院起火啊!屋漏偏逢連夜雨,他自己的文章也被人舉報有抄襲情況!

韓寒同學好久沒寫書了,賽車玩得正帶勁,但是,看着好CP郭敬明一身歐洲奢侈品童裝在上海豪宅笑看黃浦江風雲,心裡自然也想到了人生還長,我下一步要怎麼辦。

此時,一個叫麥田的人出來點了引火線:“那個,我懷疑韓寒的作品,是他爸爸代筆的啊!”

方舟子如螞蟥聽到水響,瞬間就想到九九八十一個後招,立刻先咬上一口,把筆戰的調子拉起來。

韓寒同學靈光乍現,突然發現在自己這段沉靜期,可以繼續佔據頂流峰口的妙招,立刻挺身接下方舟子一口。

時間過去不到十年,兩人你爭我論,挖苦諷刺,尖酸陰狠,笑裡藏刀的筆戰,至今仍讓人印象深刻。

大家吃瓜的吃瓜,拱火的拱火,眼看不去法院都下不了臺了。

結果,方舟子在流量時代前夜化身網紅,將妻子和自己的的事隱了下來,順利恢復了打假鬥士的戰鬥力。

韓寒同學轉身去拍了電影,一時與小明瑜亮情節,在小時代裡與寫作後會無期了。

法院? 法什麼院?

有效? 還真是有效!

好吧,說了這麼多,咱們也該從根源上講一講了——文人都是爲什麼而筆戰?

高級一點的,爲理想,爲救國主義路線的選擇。平庸一點的,爲道理,爲事情分個對錯是非。低級一點的,爲利益,爲錢名利的事憤憤不休。

各位,出發點有高低,但無絕對錯對。

爲了錢,爲了名利,爲了利益的事與人爭,只要是有理有據的,怎麼會是錯?

爲了理想,爲了主義的,但實際幼稚空想,毫無根據的,又怎好認爲他對?

在很多情況下,我們有一個普通狀況,我個人稱之爲“創作者移情”。

比如看了《大話西遊》,我們下意識就認爲周星馳是一個特別癡情的人,一輩子沒結婚,是錯過了那個對的人。一看他訪問,就感動得掉眼淚。

比如看了魯迅全集,我們會覺得他是一個戰士,一生都在與黑暗戰爭,活得特辛苦。直想把這小老頭摟在懷裡心疼一番。

比如看了吳一凡的電影處女作《有一個尺寸只有我們知道》,我們會覺得他是一個冷漠,孤單的男孩,晚上會寂寞得睡不着覺吧!

行了,別移情了。

我們要學會把一個作品,和它的創作者分開。

金庸先生在作品裡,佛學機鋒打得那叫一個溜,什麼錢財身外物,佳人如枯骨,現實中李敖問他:“你一心向佛,錢財怎麼不捐出去?”

金庸只能笑笑。

大師尚且如此,那些新作家又哪能免俗?

遠的不說,近的有寫《悟空傳》的今何在與江南(對,寫《龍族》的那位)爲九州雜誌利益分配的問題筆戰多日,朋友反目。·

可你去看他們的作品,文字間哪有半點人世間利益的俗氣?

也有林海聽濤、郭怒、今何在、全知全能貓、流浪的蛤蟆、邪月,甚至大神我吃西紅柿都在2015年參與了一起莫名其妙的撕逼事件。

仔細看一下這幾人的成就,似乎不是個爲這種問題爭吵辱罵的人啊?

還有最小說旗下的李楓,竟然因郭敬明強行“攻”他也來筆戰(撕逼)一番,這我真是打死也不信了,別的不說,這個……這個,你不趴着,他絕對夠不着啊。

寫到這,嘆了一口氣。

不要怪現在人說話粗俗,把筆戰這個有格調的名字改成撕逼,可一看現在這些作者的事,我又覺得撕逼這詞挺符合調性的。

我要強調一下,我這後半篇不是廢話。

我一直想向大家說明一下我個人一個主張,就是千萬不要創作者移情。

我們欣賞一首歌,欣賞一部電影,欣賞一篇文章,主要還是看作品說話。

如果因作品移情於創作者,很喜歡這個人,那也不算錯。只是千萬不能移得太過,變成韓國教派那一套東西來了。

你懂我的,就是那種把家產都送光了,兒子也不當事的韓國教派。

對藝術家,作家的欣賞,是一種美好的情感,但不能把這種情感變成套在自己脖子上的枷鎖。

有筆戰,撕逼的,我們上去指點一二,各說己見就可以了。

幾句話就被撩得熱血沸騰,覺得對方跟自己有滅門之仇,然後發泄情緒,四處引援,小作文一篇篇……

個人覺得過份了,也沒必要。

作家也就那樣,寫出神一樣作品的作家,未必也跟神一樣。

他們撕逼時,咱吃瓜也好,圍觀也好,說兩句看法也好……

別太入心,對自己不好,對 …… 對鍵盤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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