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羅馬鬥獸還生猛,儒生都能肉搏殺野豬,漢代人對角鬥有多狂熱?

作者|冷研作者團隊-Watkin's 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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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抵”,即雙方以角力、摔跤的方式較量勝負的一種體育運動,其成規模的競賽在中國古代出現的時間,歷史上沒有明確記載,僅見《禮記·月令》:“孟冬之月……是月也,大飲烝。天子乃祈來年於天宗,大割祠於公社及門閭。臘先祖五祀,勞農以休息之。天子乃命將帥講武,習射御角力。”

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戰國時期的學者、儒士意圖藉助對上古舊例的追溯而讓“武戲”所納入“禮”的活動中,主動參與軍事訓練活動,以提高禮學地位的政治目的。

此外,《管子·七法》有言:“春秋角試,以練精銳爲右。”也向我們說明了角抵在當時屬於一種較爲可靠且泛用的軍事選拔手段,且不同於《禮記》所言的“孟冬之月”,主要在春、秋二季進行,與秦、漢時期的“試射”活動同時。

“角抵”一名,至南北朝、隋唐時期仍在使用,南樑時期的任昉認爲其來源最早可以追溯至遠古時期的蚩尤,取“以角牛抵人”之意,《述異記》曰:“蚩尤氏耳鬢如劍戟,頭有角,與軒轅鬥,以角牛氐人,人不能向。今冀州有樂名蚩尤戲,其民兩兩三三,頭戴牛角而相抵。漢造角抵戲,蓋其遺制也。”

而“角抵”的招式,最早的記載見於春秋時期的南宮長萬殺宋閔公一事,《公羊傳·莊公十二年》:“萬怒,搏閔公,絕其脰。”

力士之間的私下比賽,則見於《韓非子·外儲說左下》:“少室周者,古之貞廉潔愨者也,爲趙襄主力士。與中牟徐子角力,不若也,入言之襄主以自代也。襄主曰:‘子之處,人之所欲也,何爲言徐子以自代?’曰:‘臣以力事君者也。今徐子力多臣,臣不以自代也。恐他人言之而爲罪也。’一曰:少室周爲襄主驂乘,至晉陽,有力士牛子耕,與角力而不勝。周言於主曰:‘主之所以使臣驂乘者,以臣多力也。今有多力於臣者,願進之。’”

▲(戰國時期的角抵活動,可以看到,角力雙方的着束均爲長褲)

▲(出土鳳凰山秦墓木篦《角抵圖》,可以看到,角力雙方的着束均

角抵活動最初進入宮廷視線的時間,可以明確爲秦二世時期,《史記·李斯列傳》記載:“是時二世在甘泉,方作角抵、優俳之觀。”

班固在《漢書·刑法志》中,據此認爲:“春秋之後,滅弱吞小,併爲戰國,稍增講武之禮,以爲戲樂,用相誇視。而秦更名角抵,先王之禮沒於淫樂中矣。”

儘管班固對於角抵戲的“反禮”特徵持批判態度,但也同樣肯定了其“治兵振旅”的作用,並認爲漢元帝(公元年前48——前33年在位)時期“始罷角抵”對國防事業不利:“天下既定,踵秦而置材官於郡國,京師有南、北軍之屯。至武帝平百粵,內增七校,外有樓船,皆歲時講肄,修武備雲。至元帝時,以貢禹議,始罷角抵,而未正治兵振旅之事也。”

不過,元帝時“罷角抵”也並非是官方下令對所有與“角鬥”有關的事物均予以禁絕,事實上,直到漢成帝(公元前33——前7年在位)年間,仍有“上將大誇胡人以多禽獸,秋,命右扶風發民入南山,西自褒斜,東至弘農,南驅漢中,張羅罔羆罘,捕熊羆、豪豬、虎豹、狖玃、狐菟、麋鹿,載以檻車,輸長楊射熊館。以罔爲周阹,縱禽獸其中,令胡人手搏之,自取其獲,上親臨觀焉。”的記載,只是參與“角鬥”的人員,從需要漢廷出資供養的鬥士,轉爲了異邦的來朝胡人而已。

東漢時期,由漢帝國官方組織的角抵戲仍有記載,並呈現出自“罷角抵之戲”以後的復興態勢,《後漢書·東夷列傳》、《後漢書·南匈奴列傳》:

“順帝永和元年,(扶余)王來朝京師,帝作黃門鼓吹、角抵戲以遣之”、

“呼蘭若屍逐就單于兜樓儲先在京師,漢安二年立之。天子臨軒,大鴻臚持節拜授璽綬,引上殿。賜青蓋駕駟、鼓車、安車、駙馬騎、玉具刀劍、什物,給彩布二千匹。賜單于閼氏以下金錦錯雜具,軿車馬二乘。遣行中郎將持節護送單于歸南庭。詔太常、大鴻臚與諸國侍子於廣陽城門外祖會,饗賜作樂,角抵百戲。順帝幸胡桃宮臨觀之”。

《後漢書·禮儀中》亦載:“饗遣故衛士儀:百官會,位定,謁者持節引故衛士入自端門。衛司馬執幡鉦護行。行定,侍御史持節慰勞,以詔恩問所疾苦,受其章奏所欲言。畢饗,賜作樂,觀以角抵。樂闋罷遣,勸以農桑。”

可見,參與者主要爲中國鬥士的“角抵之戲”已再度爲帝國宮廷所接納,成爲一大重要的娛樂活動。

此外,成文於戰國時期的《莊子·說劍》一篇,儘管被多數人所公認爲僞作,也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所存在的,主要由民間士人所參與,舉辦場地設於宮廷內部的劍術比賽:“昔趙文王喜劍,劍士夾門而客三千餘人,日夜相擊於前,死傷者歲百餘人,好之不厭”、“王乃校劍士七日,死者六十餘人,得五六人,使奉劍於殿下”。

對於僅有一夫之勇的參賽者們而言,劍術與勇敢是他們獲取官職、俸祿的唯一手段。

▲(出土河南鄭州新通橋畫像磚,漢代的擊劍)

▲(出土南陽唐河針織廠漢墓畫像磚,漢代的擊劍)

▲(出土山東微山兩城漢畫像石,漢代的劍、盾組合)

此外,漢代的王侯將相,也常有習練劍術、與人較量的經歷。《史記·淮南衡山列傳》記載:“元朔五年,(淮南王)太子學用劍,自以爲人莫及,聞郎中雷被巧,乃召與戲。被一再辭讓,誤中太子。”

▲(出土四川新津崖墓畫像石,劍術突刺)

▲(出土江蘇銅山小李村漢畫像石,鉤鑲破戟)

▲(出土江蘇銅山小李村漢畫像石,鉤鑲破戟)

漢初的曲城侯蟲達,更是以劍術而聞名天下,《史記·日者列傳》:“褚先生曰:‘齊張仲、曲成侯以善擊刺學用劍,立名天下。’”

《論衡·別通篇》更是將“曲城之學”與“越女劍”並稱,認爲:“劍伎之家,鬥戰必勝者,得曲城、越女之學也。兩敵相遭,一巧一拙,其必勝者,有術之家也。孔、墨之業,賢聖之書,非徒曲城、越女之功也。成人之操,益人之知,非徒戰鬥必勝之策也。故劍伎之術,有必勝之名;賢聖之書,有必尊之聲。”

魏晉時期的阮籍,亦有詩云:“少年學擊劍,妙伎過曲城。”曲城侯蟲達的劍術,其在死後數百年猶能有此威名,其人用劍實力之強,也就可見一斑了。

▲(金庸小說中的“越女”阿青)

▲(出土綏德大弧樑畫像石,漢代的擊劍)

▲(出土山東省嘉祥縣滿硐鄉宋山村畫像石,漢代的擊劍)

▲(出土山東微山兩城山畫像石,漢代的大盾、劍組合)

▲(出土安徽宿縣畫像石,漢代的擊劍)

與猛獸之間進行搏鬥的體育活動,最初起源於何時已不可考,然其興盛於漢代。卻是無可爭議的。

據《史記·殷本紀》記載,商代的紂王“材力過人,手格猛獸”,《漢書·武五子傳》亦記載漢廣陵厲王劉胥“好倡樂逸遊,力扛鼎,空手搏熊彘猛獸。動作無法度,故終不得爲漢嗣”。

鑑於漢代時人對於殷紂的描寫,多少帶有一些“以今度古”的意味,我們可以認爲,漢代儒士對於“貴人”親自下場與猛獸搏擊之事,是普遍抱有一定反感態度的,所謂“此非人君之所爲”也。

▲(出土洛陽金村銅鏡,戰國時期的“騎馬鬥虎圖”)

然而,據《漢書·東方朔傳》記載,作爲一國之君的漢武帝亦相當喜好狩獵,常常微服出行,與隴西、北地的良家子一同在外射獵,隨行騎士中不乏能夠“手格猛獸”的好手:

“八九月中,與侍中常侍武騎及待詔隴西、北地良家子能騎射者期諸殿門……微行以夜漏下十刻乃出,常稱平陽侯。旦明,入山下馳射鹿豕狐兔,手格熊羆,馳騖禾稼稻粳之地。”

就連漢武帝本人,都有“好自擊熊”的記錄,《三輔黃圖·卷五》:“射熊觀,在長楊宮。武帝好自擊熊。”皇帝個人的不羈性格,無疑影響到了鬥獸活動在漢代的興盛。

除緊張刺激,對場地要求相當之高的“人獸相搏”以外,漢代的民間藝術表演者,亦在鬥獸活動的基礎上創作出了“象人擬鬥”的戲劇表演。

如《東海黃公戲》,就被認爲是我國戲劇史上首次直接見諸於史料的,包含具體故事情節的戲劇演出(《莊子》及《史記》中,可能有一部分內容來源於當時的民間戲劇表演,但沒有明確證據)。

東漢張衡《西京賦》:“東海黃公,赤刀粵祝,冀厭白虎,卒不能救,狹邪作蠱,於是不售。”

東晉葛洪《西京雜記》:“有東海人黃公,少時爲術能制蛇御虎,佩赤金刀,以絳繒束髮,立興雲霧,坐成山河。及衰老,氣力羸憊,飲酒過度,不能復行其術。秦末有白虎見於東海,黃公乃以赤刀往厭之。術既不行,遂爲虎所殺。三輔人俗用以爲戲。”

▲(出土鄭州漢畫像石,東海黃公)

▲(出土南陽縣漢畫像石,象人“鬥牛”表演)

與西方的古羅馬所相同的是,漢代也常常將“鬥獸場”作爲對犯罪者的處刑場所。不同的是,漢朝允許罪人攜帶武器入場與獸搏鬥,若能殺死猛獸,統治者亦可能在心情愉悅的前提下,對其罪行予以寬恕。那麼下面,就讓我們來了解一下,中國古代的角鬥場所到底是什麼樣子的。

在中國古代,於皇家領地內專門劃出場所,以用於圈養猛獸的習俗可謂早已有之。如《太平御覽·卷一九七》引《穆天子傳》,就記載有:“高奔戎獲虎,畜於東虞,命曰虎牢”一事。

而《史記·殷本紀》及《管子·輕重》異文(見於《太平御覽·卷八九一》)等文獻,更是將爲君王圈養猛獸的傳統,向前追溯至“桀紂”的時代:“益廣沙丘苑臺,多取野獸蜚鳥置其中”、“桀之時,女樂三萬人,放虎於市,觀其驚駭”。

在漢代,除天子及皇室成員所遍置於天下各地的苑囿以外,漢初分封的諸侯王亦有獸圈,《漢書·枚乘傳》:“夫吳有諸侯之位,而實富於天子……修治上林,雜以離宮,積聚玩好,圈守禽獸,不如長洲之苑。”

在枚乘的話語中,“長洲之苑”的規格甚至要比關中的上林苑還要更高。其所言者,固然因爲抱有勸吳王“安享富貴”的目的而多少有些失真,然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漢初諸侯國的富庶程度。

漢初所封諸侯王,其國苑囿大抵承襲自戰國時的王家苑囿。位於關中的皇室苑囿,亦早在秦國尚存時便已有記載,《大平御覽》卷一九十七及四八十三所引《列士傳》雲:“秦王召魏公子無忌,不行,僅朱亥奉璧一雙詣秦。秦王怒,使置亥於獸圈中。亥瞋目視獸,皆血濺於獸面,獸不敢動。”

據此所言,則“人獸相搏”亦早在戰國時期便已於秦中流行,並作爲一種刑罰而存在。

▲(出土河南鄭州畫像磚,持劍鬥獸)

據史籍所言,漢帝國置於長安的獸圈實行着分類管理的制度,分別有虎圈、獅子圈、彘圈、射熊館。

《史記·封禪書》載:“作建章宮,度爲千門萬戶。前殿度高未央。其東則鳳闕,高二十餘丈。其西則商中,數十里虎圈。”《長安志》引《三輔黃圖》有:“(漢)獸圈九。彘圈一,在未央宮中。”《太平御覽》卷一九七引《三輔故事》雲:“師子圈,在建章宮西南。”《漢書·元帝紀》:“永光……五年……冬,上幸長楊射熊館,布車騎,大獵。”

傳世文獻所見漢代的鬥獸活動,並沒有固定的舉辦地點,皇帝本人位於何處獸圈觀戰都是有可能的。

關於“鬥獸場”的建築結構,我們參考《漢書·外戚傳》的記載:“建昭中,上幸虎圈鬥獸,後宮皆坐。熊佚出圈,攀檻欲上殿。左右貴人傅昭儀等皆驚走,馮婕妤直前當熊而立,左右格殺熊。”

漢元帝時,在鬥獸表演中曾發生過熊“熊佚出圈,攀檻欲上殿”的意外事件,據此可以判斷認爲,秦漢帝國的鬥獸場所應與西方的羅馬帝國類似,是觀衆席位於較高處、野獸和鬥士們在較低空間格鬥的結構。

又參《漢書·李廣傳》:“敢男禹有寵於太子,然好利,亦有勇。嘗與侍中貴人飲,侵陵之,莫敢應。後訴之上,上召禹,使刺虎,縣下圈中,未至地,有詔引出之。禹從落中以劍斫絕累,欲刺虎。上壯之,遂救止焉。”

可知漢朝的“角鬥士”們進入獸圈的方式是“縋落”,即:用繩子纏住鬥士腰間,將之從上往下放。而《史記·儒林列傳》的記載,則說明了“鬥獸場”內所使用的兵器,應是由上位者或武庫管理人員所暫時提供給鬥士本人:竇太后好老子書,召轅固生問老子書。

固曰:“‘此是家人言耳。’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書乎?’乃使固入圈刺豕。景帝知太后怒而固直言無罪,乃假固利兵,下圈刺豕,正中其心,一刺,豕應手而倒。”而在這一案例中,我們也得以一窺秦漢時期,中國讀書人所有的不同於刻板印象中“手無縛雞之力”的“材力武猛”之特質。

▲(雲夢睡虎地秦墓出土“武士鬥獸”紋銅鏡)

在漢代人的觀念中,舉辦大型的“鬥獸”活動屬於一種在國際層面上炫耀自身國力的方式。

如前面提及的《漢書·揚雄傳下》:“明年,上將大誇胡人以多禽獸,秋,命右扶風發民入南山,西自褒斜,東至弘農,南驅漢中,張羅罔羆罘,捕熊羆、豪豬、虎豹、狖玃、狐菟、麋鹿,載以檻車,輸長楊射熊館。以罔爲周阹,縱禽獸其中,令胡人手搏之,自取其獲,上親臨觀焉。”

而引導胡人現場學習手搏猛獸之術,將猛獸的肉作爲賞賜,贈予在獸圈內得勝的異邦鬥士,更是天子威儀加於四海的明確體現。

▲(出土南陽漢畫像石,胡人搏虎)

除此之外,大規模的角抵表演,在漢代亦作爲招待外賓的娛樂活動而舉行。

《漢書·西域傳下》:

“上美烏孫新立大功,又重絕故業,遣使者至烏孫,先迎取聘。昆彌及太子、左右大將、都尉皆遣使,凡三百餘人,入漢迎取少主。上乃以烏孫主解憂弟子相夫爲公主,置官屬侍御百餘人,舍上林中,學烏孫言。天子自臨平樂觀,會匈奴使者、外國君長,大角抵,設樂而遣之”。

“殊方異物,四面而至。於是廣開上林,穿昆明池,營千門萬戶之宮,立神明通天之臺,興造甲乙之帳,落以隨珠和璧,天子負黼依,襲翠被,馮玉幾,而處其中。設酒池肉林以饗四夷之客,作《巴俞》都盧、海中《碭極》、漫衍魚龍、角抵之戲以觀視之”。

關於角抵活動的比賽場所,秦二世時爲甘泉宮,史有明載。漢武帝時,參《漢書·武帝紀》及上引《西域傳》:“三年在,作角抵戲,三百里內皆觀”、“置官屬侍御百餘人,舍上林中……天子自臨平樂觀,會匈奴使者、外國君長,大角抵,設樂而遣之”。

可知在漢代,官方舉辦的大型角抵表演活動也允許民衆參與觀賞,且在“上林苑平樂觀”等專門設置的場地中,還有配合角力競賽的音樂演出。

又前引《後漢書·禮儀中》亦有:“饗遣故衛士儀:百官會,位定,謁者持節引故衛士入自端門。衛司馬執幡鉦護行。行定,侍御史持節慰勞,以詔恩問所疾苦,受其章奏所欲言。畢饗,賜作樂,觀以角抵。樂闋罷遣,勸以農桑。”

這就是說,”角抵之戲“在東漢時期,已經成爲國家歡送軍人退伍還家時所固定組織的競賽、表演節目。而在漢代的城市,亦設有固定的角抵競賽之場所,見張衡《西京賦》:“臨迥望之廣場,程角抵之妙戲。”

在漢代的畫像石作品中,存在大量的武士與猛獸進行搏鬥的內容,所用武器各有不同,矛、劍、戟、斧、弓、弩、徒手皆有:

▲(出土南陽縣熊營漢墓畫像磚,持矛刺虎)

▲(出土南陽董莊漢墓畫像磚,持矛搏虎)

▲(出土南陽漢畫像石,持劍鬥虎)

▲(出土徐州漢畫像石,徒手搏獸)

▲(出土徐州漢畫像石,弓箭射獸)

▲(出土徐州漢畫像石,持斧鬥牛)

▲(出土南陽麒麟崗漢墓畫像石,力士伏牛)

▲(出土鄧州長塚店漢墓畫像磚,回馬箭、持戟逐虎)

▲(出土河南鄭州畫像磚,漢代的回馬箭)

在漢代,官方所舉辦的鬥獸與角抵活動,觀衆基本爲王公貴族、外國使臣,史籍亦明載具體活動地點多位於皇家苑囿內部的“圈”、“館”,其主要作用是展現大國威儀,同時讓皇帝、百官、軍人、市民得到娛樂。

在儒士眼中,僅供娛樂而無德義的“角抵之戲”難登大雅之堂,有礙政治,當年秦武王舉鼎絕臏而死的例子,無疑是最好的反面教材。而角抵、擊劍好手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中,欲謀富貴亦只有參軍這一條路可以走。這就讓“角抵”比賽的賽事價值受到了桎梏。

然據張衡《西京賦》所言,漢代城市內已明確出現組織角抵演出、比賽的體育場所,可見“角抵”活動的娛樂價值,是爲武風興盛的戰國、秦漢時期的民衆所承認的。是以儘管帝國官方極少出面讓市民參與觀賞此類規模盛大的娛樂活動。

然而民間的“材力之士”卻常常能在“選軍”之制以外,爲自己謀得飯食與名聲。儘管他們還要掌握使用弓弩、五兵的技巧,才能真正成爲一名出色的士兵,然而他們的存在本身,就足以被稱爲大漢帝國最爲出色的預備兵員之一。

強盛的漢朝,之所以會爲今天的我們所視爲古代“武德”的代表,犧牲民間“材力之士”的出路及王公貴族對於“競力”活動的強烈興趣,可以說是一體兩面的存在。而早期中國的體育、娛樂活動,也趁着大一統時代的東風,進入到了一個“和平發展”與“戰爭威脅”所彼此交織共存的全新時期。

參考資料

曹新洲、張吳晗:《漢畫像石中的馴獸鬥獸表演及其思想內涵》

金愛秀:《漢代鬥獸試析》

孫世文:《漢代角抵戲初探》

任豔花:《漢代武舞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