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園20億元出售長鑫科技約1.56%股本權益,所得款項主要用於保交樓等項目建設開支
每經記者:甄素靜 每經編輯:陳夢妤
12月27日晚間,碧桂園發佈公告稱,旗下一家間接非全資有限合夥企業作爲賣方,與買方及長鑫科技(作爲目標公司)共同訂立股份轉讓協議。根據該協議內容,碧桂園同意將持有的長鑫科技約1.56%股本權益的銷售股權出售給買方,此次股權轉讓成交金額爲20億元。出售事項完成後,碧桂園將不再於長鑫科技擁有任何權益。
長鑫科技成立於2016年,主要從事集成電路的設計及製造。碧桂園於2021年作爲B輪戰略投資者參與投資長鑫科技。於股份轉讓協議日期,長鑫科技的認繳註冊資本爲人民幣57,770,942,240元,而賣方持有約1.56%的股本權益。
對於此次出售理由和款項用途,碧桂園表示,集團正積極化解階段性流動壓力,由於本集團僅於長鑫科技持有少數權益,公司認爲進行出售事項及變現銷售股權價值將對公司有利。公司擬將出售事項所得款項用作本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目前打算主要用於保交樓等項目建設開支。
就此次交易盈利情況,碧桂園表示,公司持有的長鑫科技銷售股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爲約19.41億元,預期出售銷售股權本集團在2024年將會取得盈利約爲0.59億元,即銷售股權的代價與銷售股權的賬面價值之差額,以最終審計爲準。
對於交易款項的支付方式,碧桂園指出,買方已於股份轉讓協議日期向賣方發出雙方共同認可的,由擔保公司(其直接持有買方87.45%的股權)向賣方發出的履約保函。根據履約保函,如買方未有履行或未有足額履行股份轉讓協議項下的代價支付義務,擔保公司將於收到通知的5日內承擔未付代價的99.985%(即最多人民幣19.997億元)的連帶保證責任。該履約保函自股份轉讓協議日期生效至股份轉讓支付期限屆滿10個工作日結束,而賣方可在履約保函期限內向擔保公司發出要求履行擔保責任的書面通知。
此次交易中,買方公司爲有限合夥企業,主要以私募基金從事股權投資、投資管理、資產管理等活動。買方由擔保公司直接持股87.45%,其最終實益持有人爲合肥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擔保公司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委員會亦有透過買方其他少數股東額外間接持有買方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