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創始人趙長鵬洗錢案判決日期被推遲至4月30日

根據美國西雅圖聯邦法院發佈的一份通知,幣安創始人趙長鵬涉嫌洗錢案件的刑事判決已被推遲至4月30日。該通知並沒有解釋爲什麼對趙的判決會延遲兩個月。去年11月,趙長鵬承認未能在幣安維持有效的反洗錢計劃。作爲認罪協議的一部分,他同意辭去幣安CEO職務,並個人支付了5000萬美元的罰款。他在繳納了1.75億美元的保釋金後被釋放,但被禁止在判決之前離開美國。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