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纜車須付2.3億元挨批「柯文哲爛攤」 民衆黨團迴應了

針對北投高空纜車停建需賠償廠商2.3億元,民進黨議會黨團總召簡舒培認爲,柯文哲任內拍板停建,應該在其任內就妥善解決,沒想到如今還是留給蔣萬安市府擦屁股。(本報資料照片)

爭議超過20年的北投空中纜車興建計劃,於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任內拍板停建,並針對賠償金部分與廠商啓動仲裁機制,今年5月仲裁結果出爐,市府將支付2.3億賠償金。對此民進黨議會黨團總召簡舒培表示,北纜已是陳年老案,柯文哲宣佈停建卻沒在任內解決,還是甩鍋蔣萬安市府;民衆黨團則反擊,仲裁結果5月纔出爐,柯文哲任內根本無法「憑空想像」編預算,呼籲不要再用政治操作抹煞公務員努力。

北投空中纜車自1979年時任臺北市長李登輝提出概念,1993年市長黃大洲拍板興建,2005年市長馬英九與廠商簽約後,隔年就爆出時任內政部次長顏萬進收受廠商賄賂,導致開發案停擺。時至2015年,市長柯文哲則宣佈停建北投纜車,廠商的求償金額高達8.7億,經過多年協商後終於達成共識,求償上限爲2.5億元,並經過仲裁程序後,5月確定北市府須賠償廠商2.3億元。

民進黨北市議會黨團總召簡舒培說,北投纜車歷經多任市府,且時間長遠,前市長柯文哲應在任內收尾,但因要支付大筆費用給廠商,所以刻意拖延,如北流、北藝爭議案,都看出柯文哲在處理公共工程爭議案時無標準作業程序,只要遇到需賠款爛攤,都留給現任市府。

國民黨團書記長王欣儀則說,興建北投纜車當時遇到許多爭議,如地方民意有不同意見等,此案已拖太久,且現今時空背景已不同,但若仲裁結果出爐,市府該賠還要賠廠商,此案與北流、北藝較不同,包含未經仲裁、由市府決定付款卻未向議會報告。

民衆黨團副主任吳怡萱表示,北投纜車爭議從1993年決定興建至今,延宕已超過20年,柯文哲上任後積極善後,考量此案缺乏社會共識才決定停止興建,而後進行相關協商與仲裁,都是依法辦理。然而,仲裁結果在今年5月纔出來,若柯在任內先「憑空想像」編預算,相信議會也不會同意。

吳怡萱強調,每個重大工程所面臨的狀況不一,更不該拿北流、北藝來相提並論,呼籲部分議員就事論事,不要因爲政治操作抹煞公務員的付出與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