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中央天井建物污水接管 每案最多補償24萬元

臺北市政府爲鼓勵民衆配合污水接管,訂《有臺北市使用建築物室內空間設置污水管渠補償要點》,並在2022年調高補償金額至每案24萬,只要社區共同協調其中一樓住戶同意。(黃敬文翻攝)

臺北市政府爲鼓勵民衆配合污水接管,訂《有臺北市使用建築物室內空間設置污水管渠補償要點》,並在2022年調高補償金額至每案24萬,只要社區共同協調其中一樓住戶同意,提供室內空間由衛工處開挖施工布管,供本棟及「他棟」住戶之污水管共同銜接至戶外的污水下水道,可依規定領取補償金。

衛工處工務科長王凱民表示,中央天井式建築物就是基地蓋滿房子,沒有防火通道或法定空地可提供污水管渠埋設的條件,造成該型式建築物若要銜接外部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勢必須於臨道路側其中1樓戶的室內開挖埋設污水管。

臺北市政府考量提供室內空間埋設污水管供他人共同使用的住戶,具有公益犧牲性質,故給予合理補償,補償金額並自2022年起由原本18.7萬元大幅調高爲24萬元,衛工處近期完成內湖區新民路中央天井住宅接管案,免除日後僱工抽水肥的困擾,更有效改善環境衛生。

衛工處工務所主任盧德偉說,室內埋設污水管渠採人工施作,一般建築物所需工期約15日,內湖區新民路案例是在1樓店面轉換期間,主動透過內湖區周美里丘麗玲里長申請接用公共污水下水道,讓衛工處在店家暫停營業的空檔期進場施工,順利完成4棟5樓層20戶的用戶污水接管。

衛工處進一步表示,臺北市除免費爲民衆辦理污水接管,更提供中央天井式建築物社區中,願意提供室內空間埋設污水管供他棟使用的住戶高達24萬元補償金,是一個多贏且立意良善的政策,完成用戶接管後住戶免抽水肥,不僅可以省下荷包,同時享受更優質的生活環境。